內容簡介
本書立足於我國城市化發展的大背景,從我國土地製度變遷和農民土地權益演變入手梳理我國農民土地權益的主要內容。書中在研究相關理論和藉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建構起保障我國農民土地權益的法律機製:確認自由、平等、效率、秩序之法律價值目標是完善、保障農民土地權益法律機製應遵循的基本前提;提齣完善土地相關立法、確保農民主體地位、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限製政府權力擴張和形成一體化社會保障等具體法律製度是農民土地權益得以保障的重要切入點。
作者簡介
柴榮,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英國牛津大學訪問學者,201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纔支持計劃”。
王小芳,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博士,山西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從事法理學教學和科研。近年來主要關注城市化發展和農民權益問題,參與多項省部級相關課題,並發錶學術論文多篇。
目錄
1 導論/1
1.1 農民土地權益的範疇/001
1.1.1 農民的界定/001
1.1.2 農民土地權益的內涵/005
1.1.3 農民土地權益的內容/009
1.2 土地徵收與土地流轉辨析/014
1.3 考察方法及可行性說明/017
2 中國農民土地權益的曆史變遷/021
2.1 中國古代土地産權的無序循環與農民土地權益演變/021
2.1.1 中國古代土地産權變遷/022
2.1.2 中國古代農民土地權益的演變/024
2.2 中國近代土地産權思想與農民土地權益演變/030
2.2.1 中國近代的土地産權思想/030
2.2.2 中國近代農民土地權益的演變/034
2.3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土地産權變遷與農民土地權益的演變/035
2.3.1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土地産權變遷/037
2.3.2 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民土地權益的演變/038
2.4 現有農民土地權益保障的法律框架/039
2.4.1 農村土地所有權/039
2.4.2 農民土地使用權/041
2.4.3 土地有限流轉權/042
2.4.4 農民民主決策權/043
2.4.5 權益損害救濟權/043
2.4.6 土地用途管製製度/047
3 農民土地權益的現實考察/049
3.1 農村土地徵收與農民土地權益/049
3.1.1 土地徵收立法與農民土地權益保護/050
3.1.2 土地徵收中農民土地權益的現實/060
3.2 農用地流轉與農民土地權益/064
3.2.1 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中農民土地權益的現實/064
3.2.2 農用地非農化流轉中農民土地權益的現實/077
3.3 建設用地流轉中農民土地權益的現狀/084
3.3.1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中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現狀/085
3.3.2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中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現狀/096
3.3.3 小産權房交易中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基本情況/109
4 農民土地權益受損現狀的成因分析/116
4.1 産權問題與體係殘缺——法律設計的缺陷/117
4.1.1 農村土地所有權權屬不明/117
4.1.2 農民權利結構不完整/121
4.1.3 農村土地法律製度體係不健全/123
4.1.4 法律保護缺失,效力層級低/126
4.2 權能偏差與監管不力——行政與市場作用失調/127
4.2.1 行政行為錯位/128
4.2.2 土地市場發育受限/129
4.2.3 農民(中介)組織發展受阻/130
4.2.4 各方監督體製欠缺/132
4.3 登記缺失與二元限製——曆史遺留的影響/133
4.3.1 土地權屬登記不清/134
4.3.2 戶籍製度限製遷徙/134
4.3.3 以土地為保障的製度局限/135
5 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理論及經驗/138
5.1 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本質需求/138
5.1.1 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現實需求/138
5.1.2 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本質屬性/143
5.2 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理論基礎/149
5.2.1 産權理論/149
5.2.2 馬剋思主義地租理論/153
5.2.3 有限政府理論/157
5.3 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域外經驗/159
5.3.1 土地製度是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法治基礎/161
5.3.2 政府的有效乾預是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重要手段/165
5.3.3 土地市場開放是農民土地權益實現的有效途徑/169
5.3.4 農民權利自主是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基本前提/172
6 完善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法律機製/176
6.1 完善土地相關立法/177
6.1.1 協調各法律部門的立法/178
6.1.2 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的範圍/180
6.1.3 製定統一的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182
6.2 確保農民主體地位/185
6.2.1 自由、平等的價值追求/185
6.2.2 農民集體的法人主體資格/188
6.2.3 更多的土地財産權利/191
6.3 改變城鄉二元結構/193
6.3.1 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193
6.3.2 設立獨立的農村中介組織/196
6.4 限製政府權力擴張/197
6.4.1 行政管理行為的規範性要求/198
6.4.2 行政主體在土地交易中的職責/201
6.5 形成一體化社會保障/203
6.5.1 社會保障體係的運行機製/203
6.5.2 當前社會保障的改革要點/205
結 語/207
參考文獻/210
附錄1 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調查問捲/238
附錄2 農戶土地流轉前後生活情況訪談筆錄/241
附錄3 原村委會成員訪談筆錄/245
附錄4 縣政府農業部門乾部訪談筆錄/248
附錄5 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流轉製度演進與農民土地權益保護/252
附錄6 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製度演進與農民土地權益保護/262
附錄7 農村土地徵收製度演進與農民土地權益保護/270
前言/序言
前 言
農村、農業、農民自古以來就與國傢社稷安危密切相關。鄧小平同誌曾指齣:“中國社會是不是安定,中國經濟能不能發展,首先要看農村能不能發展,農民生活是不是好起來。”對於農民而言,土地是其生活之根本。縱觀中國之曆史,從古代土地産權之變遷直至今天我國農村土地製度之確立,這些因素無不影響著農民權益的變化。土地作為一種資本,是農民獲得經濟利益之主要渠道。秘魯經濟學傢索托在其《資本的秘密》一書中闡釋瞭以資産互換形成利潤或增值的道理。土地之使用亦符閤這一原理:通過交換呈現土地作為“資本”的屬性,實現土地的價值。土地徵收和土地流轉恰是對土地交易和土地使用權之創新。
現階段正是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時期。縱觀世界各國的城市化發展,無不伴隨著城市的擴張和對農村土地的占用。我國先前的實踐在一定程度上錶明,土地徵收並不是唯一的土地城市化之路,土地流轉已經成為現階段城市化發展的必然選擇。在城市化發展的大背景下,土地流轉受到極大的關注。從2004年起,我國通過連續12個“中央一號文件”將農村土地問題作為重要內容予以強調,並在近些年通過幾個國傢政策性文件進一步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總體要求、定位和形式、運行和監管予以規範化。同時,在國傢頒布的一係列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到,無論是城市化發展的大背景,還是與農民息息相關的農村土地徵收與流轉,都體現瞭國傢對農民的保護:為瞭保護農民的土地權益,國傢對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嚴格的用途管製,尤其在政策文件中屢次強調要在徵收和流轉中保護農民的土地權益、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賦予農民更多的土地財産權利。
不過,目前我國農村土地徵收和流轉的現狀並不樂觀,農村土地徵收和流轉在解決城市化發展用地需求的同時,並沒有真正實現對農民土地權益的落實與維護。相反,由於農村土地所有權行使主體模糊和土地法律體係殘缺、行政權能偏差和監管不力、司法救濟上的缺失等製度因素以及農民自身的局限性和曆史遺留問題等製度因素的影響,我國土地徵收和流轉中還存在著侵犯農民土地權益的現象。更為嚴重的是,在地域差異和製度缺失之下的土地徵收和流轉中,一方麵是近郊一夜暴富的土地食利階層的湧現;另一方麵卻是失地農民基本生活難以保障的窘境。城市的發展成為隻要地、不要人的僞城市化;農村人口被排斥在城市化發展的邊緣,難以分享城市發展的共同成果,甚至連原本屬於農民的土地權益也在畸形的發展中不斷流失。農民權益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權益受到瞭巨大的衝擊。
法律是調節社會利益的平衡器,“法的目的價值構成瞭法律製度所追求的社會目的,反映著法律創製和實施的宗旨,它是關於社會關係的理想狀態是什麼的權威性藍圖,也是關於權利義務的分配格局應當怎樣的權威性宣告”。農民土地權益的保障必然要藉助於法律的力量。自由、平等、效率、秩序之價值目標是完善、保障農民土地權益法律機製應遵循的基本前提;立法法、民法、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等具體法律製度的完善是農民土地權益得以保障的重要切入點。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得以從認可農村地權二元屬性、限製政府權力擴張、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賦予農民平等權和建立城鄉一緻的社會保障體係幾個方麵構建我國農民土地權益保障的法律機製體係。
作為曆史的創造者,農民,曾經並永遠都是文學的主體,中國的曆史,最深邃的底蘊是農民命運史,中國的文學,最深層的內核是農民的精神史……在城市化、工業化和市場經濟大潮的衝擊和蕩滌下,人們的生活方式、環境命運、精神追求、價值取嚮無可避免地發生著嬗變,身為農民也概莫能外。
——路遙《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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