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村官處理日常糾紛必讀(第二版)》采用問答的形式,用淺顯的語言,闡述瞭新時期村官應該如何處理糾紛,如何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方式方法,是村官們不可多得的參考資料。
《村官處理日常糾紛必讀(第二版)》從整體構思上突齣三大特點:
一是實用性與可用性。從農村的工作實際齣發,突齣實用、夠用,可讀性、可操作性強的特點,力爭把《村官處理日常糾紛必讀(第二版)》做成村官的案頭必備書。
二是全麵性與通俗性。內容豐富全麵,語言通俗易懂,涉及村官糾紛處理的方方麵麵,使村官能在工作之餘輕鬆掌握和運用。
三是新穎性與創新性。無論是篇章架構,還是內容形式,都新穎、創新、獨到,並糅閤瞭農村新的管理方法與技能,具有超前的時代感。
總之,這是一本村官案頭必備的指導用書,它係統、全麵、生動地嚮讀者展示瞭農村糾紛處理全景,是村官提高能力、處理糾紛的讀物,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和實用價值。
目錄
第一章 農村鄰裏關係糾紛
一、鄰裏之間是否存在著法律上的關係?應該怎樣認定?
二、處在相鄰關係中的各方,有哪些權利?
三、鄰居堆放雜物影響通行,應該如何處理?
四、什麼是采光權?哪些行為可被視為侵害鄰人采光權的行為?
五、什麼是通風權?哪些行為可被視為侵害鄰人通風權的行為?
六、什麼是相鄰用水關係?在處理相鄰用水關係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七、什麼是相鄰排水關係?在處理相鄰排水關係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八、鄰居製造噪聲,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應當如何處理?
九、什麼是隱私權?怎麼認定彆人侵犯瞭自己的隱私權?
十、相鄰房距多寬纔算適當?鄰居私搭亂建,侵占公共空間應該如何處理?
十一、拆除己方房屋時,可以一並拆除共用牆嗎?
十二、因為鄰居傢堆放的雜物,緻使小偷順利爬人院內進行盜竊,可否嚮鄰居提齣賠償?
十三、果實自落於鄰地,應該歸誰所有?
十四、相鄰疆界關係中,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十五、相鄰環保關係中,當事人之間有哪些義務?
十六、什麼是相鄰防險關係?
十七、管綫埋設及建築施工臨時占用鄰地的,應當遵循怎樣的規則?
十八、針對侵害相鄰權的行為,受侵害人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十九、在鄰裏之間有償的幫工活動中的受傷行為由誰來承擔責任?
二十、在鄰裏之間無償的幫工活動中的受傷行為由誰來承擔責任?
二十一、主動為鄰居幫忙時受傷,可否要求鄰居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二、搭順風車齣事故造成搭車人損失的,搭車人可否要求駕駛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三、藉用鄰居傢電器,在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引起爆炸、漏電等情況造成的損害,應當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十四、鄰裏之間發生口角糾紛,侵害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二十五、鄰裏糾紛引發暴力事件,應該如何處理?
二十六、未成年人造成鄰居財産損失、人身傷害後果的,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七、風吹落鄰居傢的花盆,路過被砸傷,應當由誰承擔責任?如分不清花盆是誰傢的應由誰承擔責任?
二十八、農場、庭院等場所堆放的柴垛倒塌砸傷鄰居引起糾紛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九、被鄰居傢的狗咬傷,該如何索賠?如是挑逗鄰居傢的狗導緻被咬傷,其責任由誰來負?
三十、為瞭躲避劫匪追擊,踩毀鄰居菜地,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三十一、受到人身損害的,一般可以要求賠償哪些方麵?
第二章 農村土地徵用糾紛
一、農村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二、什麼是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製度?哪些徵地糾紛可以采用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製度解決?
……
第三章 農村宅基地房屋糾紛
第四章 農村常見閤同糾紛
第五章 農村勞動維權糾紛
第六章 農村金融藉貸糾紛
第七章 農村婚姻傢庭糾紛
第八章 農民人身權益糾紛
第九章 農村醫療事故糾紛
第十章 農村損害賠償糾紛
第十一章 農村行政法律糾紛
第十二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
第十三章 怎樣打好糾紛官司
精彩書摘
《村官處理日常糾紛必讀(第二版)》:
第二章 農村土地徵用糾紛
一、農村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國土資源部《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15條規定:“因未按照依法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爭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製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33號),則規定瞭被徵地單位或個人可以通過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製度進行權利救濟,依照上述通知,“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製度,是一項具有自身特點、專門針對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設立的糾紛解決製度,必須堅持政府主導、公眾參與、重在協調的原則。”適用的範圍是“對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對適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的對被徵土地地類、人均耕地麵積、被徵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産值的認定有異議的;實行區片綜閤地價計算徵地補償費的地區,對區片綜閤地價的適用標準和計算有異議的。”
《行政復議法》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齣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産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二)對行政機關作齣的限製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等行政強製措施決定不服的;(三)對行政機關作齣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齣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閤法的經營自主權的;(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閤同,侵犯其閤法權益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八)認為符閤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産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閤法權益的。”《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産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製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産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製措施不服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四)認為符閤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産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産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仲裁法》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閤同糾紛和其他財産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第3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第77條規定,“勞動爭議和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閤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下列涉及農村土地承包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一)承包閤同糾紛;(二)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三)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四)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五)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嚮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於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綜閤以上法條的規定,農村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可以采用的糾紛解決方式有政府協調和政府裁決、提起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
前言/序言
由於受思想意識、鄉風民俗等各方麵的影響,在農村,農民群眾因傢庭、鄰裏、婚姻、繼承、撫養、禮儀、財産、生活等方麵引起的糾紛一傢庭糾紛、鄰裏糾紛、婚姻糾紛、土地糾紛、勞務糾紛、財産糾紛、債務糾紛、賠償糾紛等,常常屢見不鮮。各種各樣的農村糾紛如果處理不當,輕則造成村民關係緊張,重則導緻糾紛雙方長期對立,還可能發生集體上訪事件甚至是傷害他人性命等違法行為。可以說,農村糾紛處理得好與壞,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係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作為與農民群眾工作、生活在一起,又直接參與農村糾紛處理的工作人員——村官,是農村黨政基層領導的基石,其工作是嚴謹、細緻的工作。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基層村官的作用不可低估。他們工作在農村第一綫,是黨的農村方針、政策的重要貫徹者和直接執行者;是黨和政府聯係廣大農民的橋梁和紐帶,肩負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解決群眾糾紛、帶領群眾緻富奔小康的重任;是黨在農村實施核心領導的關鍵群體,這種特殊的重要作用任何人都無法替代。當村官麵臨處理農村各種各樣的矛盾糾紛時,應爭取做到矛盾不加劇、糾紛不齣村,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必須盡全力、處理好這些矛盾問題,盡可能地把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首先,要正確認識農村矛盾,同時我們在處理矛盾中要有公正公平之心。村官在工作中,一定要擺正自己的姿態,放正自己的位置,一定要有公正公平之心。其次,做好認識和心態調整以後,在處理矛盾時要做到實地處理,便於真真切切地瞭解情況,同時要注意做好預處理,在沒有完全處理好之前要防止激化矛盾。再次,綜閤分析齣糾紛的深層原因,便於糾紛的順利解決。最後,村官在處理糾紛時,要善於把教育、調解、道德、法律等結閤起來,最終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
為瞭提高村官在日常工作中的領導水平,增強村官處理糾紛的技能,作者策劃瞭“村官必讀係列”叢書選題,從其齣發,編撰瞭《村官處理日常糾紛必讀》,為村官們提供參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齣貢獻。
本書采用問答的形式,用淺顯的語言,闡述瞭新時期村官應該如何處理糾紛,如何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方式方法,是村官們不可多得的參考資料。
本書從整體構思上突齣三大特點:
一是實用性與可用性。從農村的工作實際齣發,突齣實用、夠用,可讀性、可操作性強的特點,力爭把本書做成村官的案頭必備書。
二是全麵性與通俗性。內容豐富全麵,語言通俗易懂,涉及村官糾紛處理的方方麵麵,使村官能在工作之餘輕鬆掌握和運用。
三是新穎性與創新性。無論是篇章架構,還是內容形式,都新穎、創新、獨到,並糅閤瞭農村最新的管理方法與技能,具有超前的時代感。
總之,這是一本村官案頭必備的指導用書,它係統、全麵、生動地嚮讀者展示瞭農村糾紛處理全景,是村官提高能力、處理糾紛的最佳讀物,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和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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