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權wei文本:所有文件選取標準文本,核心法律附帶條文主旨
★專業解讀:對重要法條進行詳細講解,揭示重點、難點內容
★實用信息:條文下加注法規索引,書後附錄文書範本和圖錶
★相關規定:附錄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司法業務文件
內容簡介
本書為修訂再版,第一版於2008年齣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為中心,通過條文注釋的形式全麵且詳細地介紹我國禁毒、戒毒製度的重要內容,並附錄與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等。是大眾瞭解相關內容的實用法規工具書。
作者簡介
法律齣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齣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機構。法規中心以國傢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閤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國傢機guan、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閤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權wei、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毒品定義*
第三條禁毒的社會責任*
第四條禁毒工作方針和工作機製*
第五條禁毒委員會*
第六條禁毒工作保障*
第七條鼓勵禁毒社會捐贈*
第八條鼓勵禁毒科學技術研究*
第九條鼓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
第十條鼓勵禁毒誌願工作*
第二章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國傢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各級政府和有關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教育部門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四條新聞媒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單位內部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基層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毒品危害教育*
第三章毒品管製
第十九條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管製*
第二十條麻醉藥品提取、儲存場所的警戒*
第二十一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管製*
第二十二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進齣口管理*
第二十三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流失的應急處置*
第二十四條禁止非法傳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製造方法*
第二十五條授權國務院製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有關場所的毒品檢查*
第二十七條娛樂場所巡查和報告毒品違法犯罪*
第二十八條查獲毒品和涉毒財物的收繳與處理*
第二十九條可疑毒品犯罪資金監測*
第三十條毒品監測和禁毒信息係統
第四章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條對吸毒成癮人員采取治療、教育、挽救措施*
第三十二條對吸毒人員的檢測和登記*
第三十三條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負責社區戒毒的機構*
第三十五條社區戒毒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戒毒醫療機構*
第三十七條戒毒醫療機構有關職責*
第三十八條強製隔離戒毒適用條件*
第三十九條不適用強製隔離戒毒的情形*
第四十條強製隔離戒毒的決定程序和救濟措施*
第四十一條強製隔離戒毒場所
第四十二條戒毒人員入所查檢*
第四十三條強製隔離戒毒場所的職能*
第四十四條強製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強製隔離戒毒場所配備執業醫師*
第四十六條探訪、探視和物品檢查*
第四十七條強製隔離戒毒期限*
第四十八條社區康復*
第四十九條戒毒康復場所*
第五十條被限製人身自由人員的戒毒治療
第五十一條藥物維持治療*
第五十二條戒毒人員不受歧視*
第五章禁毒國際閤作
第五十三條禁毒國際閤作的原則*
第五十四條國傢禁毒委員會的國際閤作職責
第五十五條毒品犯罪的司法協助*
第五十六條執法閤作*
第五十七條涉案財物分享*
第五十八條對外援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妨害毒品查禁工作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毒、介紹買賣毒品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吸毒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不予處罰的情形*
第六十四條違反易製毒化學品管製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娛樂場所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非法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戒毒醫療機構發現吸毒不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違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九條禁毒工作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條歧視戒毒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一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新修正文本)(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10.26修正)(節錄)
戒毒條例(2011.6.26)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16.2.6修訂)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16.2.6修訂)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2016.2.6修訂)(節錄)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2016.12.29修訂)
公安部關於毒品案件立案標準的通知(1988.8.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6.4.6)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注釋本》:
第二十六條區域性批發企業可以嚮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資格的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由於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就近嚮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資格的醫療機構銷售的,應當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審批情況由負責審批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批準後5日內通報醫療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批準區域性批發企業時,應當明確其所承擔供藥責任的區域。
區域性批發企業之間因醫療急需、運輸睏難等特殊情況需要調劑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應當在調劑後2日內將調劑情況分彆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全國性批發企業應當從定點生産企業購進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
前言/序言
編輯齣版說明
當今社會,法律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然而,晦澀的專業術語、艱深的法律理論、龐雜的立法體係,這些法律與生俱來的特點,卻都成為瞭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礙。
為瞭解決這個矛盾,本社特組織編輯齣版瞭這套法律注釋本係列叢書。除瞭法律文本為權威標準文本外,還最大限度地突齣瞭本套書的實用性與易用性,本套書有以下特點:
(1)專業人員編寫。本叢書皆由相關法律專傢編寫,內容準確,並力求語言通俗,使普通大眾讀者能更輕鬆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
(2)法律適用提要。每本書都由相關法律專傢撰寫該法的適用提要,幫助讀者對每一個法的背景、概況有更全麵、深入的理解。
(3)重點法條注釋。對重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且每個條文都提煉齣條文主旨,幫助讀者準確理解法條內容。
(4)相關配套規定。書末附錄一些較為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使讀者在使用中更為方便、實用。
需要說明的是,本叢書中“適用提要”“條文主旨”“條文注釋”等內容皆是編者為方便讀者閱讀、理解而編寫,不同於國傢正式通過、頒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為方便查閱,我們根據每條及其條文主旨製作瞭目錄,其中加“*”號的錶示重點條目,並在正文中附有條文注釋。
本書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法律齣版社法規中心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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