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對美國政治和法律體係的運作方式充滿好奇,尤其是最高法院這個關鍵的機構。這本書的書名《擇案而審: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議程錶的形成》一下子就抓住瞭我的注意力。它點齣瞭一個我從未深入思考過的核心問題:最高法院並不是被動地等待案件堆積,而是主動地選擇審理哪些案件。這個“選擇”的過程本身就充滿瞭權力、策略和深層的影響力。這本書究竟是如何揭示這一過程的呢?我設想它會深入剖析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在決定是否受理一個案件時所考慮的各種因素。這其中是否包含政治考量、意識形態傾嚮、對法律原則的理解、甚至是司法資源的分配?它是否會提供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讓我們看到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案件,是如何通過最高法院的“擇案”流程,最終演變成影響深遠的法律判決的?我尤其好奇,這本書會如何解釋“議程錶形成”這個概念。這是否意味著存在一個動態的、可操縱的議程,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審案名單?如果是這樣,那麼誰在製定這個議程?又是依據什麼標準?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清晰的框架,幫助我理解最高法院如何通過選擇審理的案件,塑造美國的法律和公共政策走嚮。
评分讀到《擇案而審: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議程錶的形成》這個書名,我立刻就被一種“決策的藝術”所吸引。我設想這本書將不僅僅是一本學術著作,更像是一部關於權力運作的“幕後紀錄片”。它會帶我們深入到最高法院內部,去觀察那些至關重要的“決定”,是如何在重重考量中誕生的。我好奇這本書會如何解釋“擇案”的邏輯。是否有一些不成文的“篩子”,隻允許那些最能代錶當下社會爭議,或者最能挑戰現有法律框架的案件通過?它是否會分析,在決定受理一個案件時,大法官們內心深處的“天平”是如何傾斜的?是法律的嚴謹性,還是社會的迫切需求,又或者是維護司法權威的考量,占據瞭主導地位?“議程錶形成”這個概念,讓我對書中關於“規劃”和“選擇”的討論産生瞭濃厚的興趣。我猜想,這本書會揭示,最高法院在決定審理哪些案件時,並非是隨意的,而是有著一套深思熟慮的戰略。這種戰略是否旨在引導法律的走嚮,解決社會麵臨的難題,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塑造國傢的未來?我期待這本書能夠以一種既有深度又不失趣味的方式,讓我們理解最高法院如何通過其“議程設置”的力量,來決定“審什麼”和“不審什麼”,從而間接地影響著整個美國的法律和社會景觀。
评分讀到《擇案而審: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議程錶的形成》這個書名,我立刻聯想到的是一個“過濾器”的比喻。我想象這本書會詳細地解析這個過濾器是如何運作的,它是如何決定哪些“請求”可以進入最高法院的視野,哪些又會被悄無聲息地拒之門外。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是”或“否”的決定,背後必然涉及一套復雜的權衡和考量。我特彆好奇,這本書會如何闡述“擇案”的標準。是否存在一些不成文的規則,一些微妙的司法傳統,在引導著這個決策過程?它是否會分析,在哪些情況下,最高法院會更傾嚮於受理那些挑戰現有法律或社會規範的案件?或者,在哪些情況下,它們會選擇迴避那些可能引起巨大政治動蕩的議題?“議程錶形成”這個詞語,在我看來,暗示著一種主動性,一種對自身議程的規劃和控製。我期待書中能夠深入探討,這種議程的形成是否受到外界壓力的影響,例如來自政府部門、利益集團,甚至是公眾輿論。它是否會揭示,那些被選中案件的“命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最高法院自身的力量所決定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深入的視角,讓我們理解最高法院在維護和塑造法律秩序的過程中,是如何通過其“選擇性審判”機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
评分《擇案而審: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議程錶的形成》這個書名,就像一扇通往美國司法心髒地帶的門。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門後隱藏著怎樣的風景。這本書的重點顯然不在於那些已經塵埃落定的判決,而是那些在“成為判決”之前的艱難抉擇。我想象作者會從一個獨特的角度切入,讓我們看到,在那些聲名顯赫的案件背後,有多少同樣重要的案件,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得到最高法院的垂青。它是否會分析,最高法院在進行“擇案”時,是否會優先考慮那些可能對整個法律體係産生深遠影響的“標誌性”案件?或者,它們是否會更關注那些能夠糾正下級法院錯誤判決,維護法律統一性的案件?“議程錶形成”這個短語,讓我對書中關於“策略”和“設計”的討論充滿瞭期待。我猜想,最高法院並非隻是被動地應對湧來的訴求,而是會主動地規劃其審理的案件,以達到某種司法目的。這本書是否會探討,這種“議程”的製定,是否與大法官們的長期司法願景相契閤?或者,是否會揭示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或“社會”因素,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這個“議程”的形成?我渴望這本書能夠用生動詳實的案例,為我揭開這層麵紗,讓我們看到最高法院的“議程設置”能力,是如何成為其影響美國社會和法律走嚮的強大工具。
评分對於任何一個關心司法公正和權力運作的讀者來說,《擇案而審: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議程錶的形成》這個書名就如同一個信號彈,預示著一場深入的探究即將展開。我腦海中浮現的畫麵是,這本書不會停留在對最高法院判決結果的羅列,而是會像一個精密的解剖刀,深入其“幕後”。它可能會帶領我們走進最高法院審理案件的“前庭”,而不是隻關注“大殿”裏的辯論和判決。我會想象作者如何描繪那些被拒絕的案件,它們是如何被默默地排除在外,而那些被選中者,又為何能脫穎而齣。書中是否會探討,那些在下級法院存在分歧的案件,或者對社會具有重大爭議性的案件,是如何被最高法院“捕獲”的?而那些可能隻是個案的,或者缺乏廣泛影響力的案件,又如何被“過濾”掉?我猜想,這本書的核心之處在於“議程錶形成”這個概念的解析。它可能不僅僅是一個形式上的列錶,而是一個充滿博弈和策略的動態過程。在這場博弈中,大法官們的個人哲學、他們對司法機構角色的認知、甚至是對未來社會發展的預判,都可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揭示這一過程的復雜性,讓我們看到最高法院並非是一個純粹的“法律機器”,而是一個深受多種因素影響的決策實體。
评分印刷很好,是正版的。
评分有些冷僻的书怕现在不买了囤,想看的时候买不到就郁闷了!
评分佩里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在过去不曾披露的联邦最高法院运作流程的大量信息,而且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审视该种组织的新路径。《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议程表的形成》提出的决策模型(decision-making model)在解释大法官行为/司法行为(iudicial behavior)方面,要比标准模型(standard model)更具说服力。
评分总体上不错,快递也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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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议程表的形成》内容简介:联邦最高法院在每年向其提交的近5000宗案件中,仅许可对不到5%的案件进行复审。因此,该院是如何设定议程表的,这一问题也许与它是如何决定案件的同样重要。H W.佩里掌握了难得的第一手信息,来观察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工作过程,揭示了未曾披露的该院设定议程表的政策、程序和优先考虑的因素。他史无前例地采访了5位大法官,并将采访获得的洞见串联起来,用浅显易懂的散文体语言为我们传达了丰富的最新信息。为了本项独一无二的研究,佩里还采访了4位联邦总检察长、数位检察宫和7位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以及64位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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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本书一开篇,我就声称需要更好地理解联邦最高法院议程是如何设定的,并说明我所做的工作将有助于此。这有些自卖自夸―或许应当说我滥用了我的广告信用。为了能够全面的理解联邦最高法院的议程,网必须撒得大一些,需要考察许多因素,比如立法上的变动和企业家的存在,简而言之,就是人们在下级法院为何就特定的事项提起诉讼J’〕在本书中,我还许诺我的研究将考察并得出一些关于联邦最高法院如何选择案件以使复审的决定过程有意义的结论,这一过程就是议程设定程序的最后阶段。我希望至此这一任务已经完成了。同时我还妄想,当我们以某种方式将条件特别限定为挑选案件的范围时,那么这本书确实是了解联邦最高法院中决策形成的一扇窗户。本章提出了一些简要的结论性想法,更准确地说,是一些由已经得出的结论引发的尚未回答的问题及可能性,当然这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研究。让我们简要地提出这个观点:影响议程设定的行为在联邦最高法院不得不“决定是否决定”(decide to decide)之前就一直发生着。之前,本书包括题为“从下级法院的视角”一章―这是对我与联邦总检察长及其工作人员及大法官访谈获取的信息的全面讨论。虽然最终我认为这与另一本书的主题有关,但有几点也需要在此提出。对于联邦最高法院议程决策起关键作用的是所提出的是什么类型的案件(what types of cases)。“什么类型的案件”不仅指的是诉讼标的/争议事项(subject matter),而且指所有使案件具有调卷价值的特征。联邦最高法院的确实质上迟早会面临任何一个争点,并且它可自行判断并自由地挑取或驳回一个案件,因此技术上讲联邦最高法院控制着自己的议程。此外,它可发出信号邀请案件(inviteCases)。但考虑到联邦最高法院自己对调卷价值所持的标准,该院对调卷令的控制能力还是很有限的。一些反复亲历联邦最高法院内部运作的人知道并理解联邦最高法院的标准,因此能更好地以一种更为老练的方式行事,而这反过来使得他们在构建最终议程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联邦总检察长正是这类人中做得最好的,他通过决定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什么类型的案件,勇猛地(fiercely)捍卫着人们对他的敬意。但从我采访的那些卸任的联邦总检察长及他们的工作人员那里我了解到,正如任何政治学者应当料想的那样,在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内的决定过程受限于各种各样的压力,联邦最高法院发出的信号即为其中一种。联邦总检察长必须与美国的律师和政府机构竞争,并且有时与总统竞争(contend)。在联邦总检察长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信息交流系统,充斥着标志(indices)和信号(signals)―有一些是可操纵的,其他的则不然―这发生于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诉之前。然而,能够最终促成进人联邦最高法院议程,联邦总检察长是一股令人生畏的力量。比如,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中的一些人夸口说,他们用他们所选择的案件来引导联邦最高法院形成了避免双重危险的法律原理。正如人们所说,他们让联邦最高法院“躲闪着低下头,再进一步弯下腰,直到可以翻筋斗,这样联邦最高法院就处于他们希望它所处的位置”。在那种情况下,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职员将联邦最高法院的议程描述成一种目的性很强、策略性的操纵与控制。而在其他领域,总检察长则抱怨最高法院对于控制他们自己的议程相对无能一些。理解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中的决策过程在本质上自然是个有趣的主题,而且这对于完全理解联邦最高法院议程设定的发展而言无疑是重要的。我在采访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的法官时,最值得注意的事情之一是他们中大部分人对于真实的调卷令程序了解得非常少。他们所知道的大部分来自之前在这里担任法律助手而现已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法律助手的那些人。当我问到他们的案件被复审他们的利益是否会受影响时,他们常常会给出看上去是矛盾的反应,在某种程度上与法学的、关注结果的模型中的大法官的行为很相似。简单一点说,有时他们似乎并不关心结果,而有时他们又十分关心结果。相似的不仅是他们都关心,而且是当他们关心时他们会策略地行事。好几个法官提到,在一些案件中,他们如此撰写不同意见以试图吸引一个甚至更多大法官的注意力;其他时候,他们表达不同意见而不带有任何为获得复审而做的努力。我同时也获悉各种“防止案件获得调卷令”的努力,这是通过撰写长篇艰深的意见书,将理由置于各种不同的语境下完成的。这样一个案件当然变成了一个“坏的载体”而大法官们想要的是清爽的案件。简而言之,下级法院与联邦最高法院之间的信息交流本质上就是个有意思的主题,人们可经验地考察好几个不同方面。比如,当特定的某个法官撰写不同意见时,在限定其他重要因素的前提下,人们可能会想要观察其复审率。虽然已存在大量的命题,但根据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联邦最高法院的决策程序,我们可以提炼出更巧妙的命题。”
评分《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议程表的形成》内容简介:联邦最高法院在每年向其提交的近5000宗案件中,仅许可对不到5%的案件进行复审。因此,该院是如何设定议程表的,这一问题也许与它是如何决定案件的同样重要。H W.佩里掌握了难得的第一手信息,来观察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工作过程,揭示了未曾披露的该院设定议程表的政策、程序和优先考虑的因素。他史无前例地采访了5位大法官,并将采访获得的洞见串联起来,用浅显易懂的散文体语言为我们传达了丰富的最新信息。为了本项独一无二的研究,佩里还采访了4位联邦总检察长、数位检察宫和7位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以及64位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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