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自編集:苦口甘口》這本書,在我看來,是一本需要用心去“聽”的書。周作人先生的聲音,不是洪亮激昂的號角,而是低沉而有力的敘述,帶著一種曆史的厚重感和人性的溫度。他筆下的生活,沒有驚心動魄的情節,卻有著最真實的人情冷暖,最細膩的世事變遷。我能從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對於傳統文化的深刻理解和眷戀,也能看到他對現代文明的審慎觀察。這本書讓我明白瞭,真正的智慧,往往蘊藏在最平凡的生活之中,需要我們去發現,去體悟。他將“苦口”的現實,轉化成“甘口”的啓示,這種能力令人驚嘆。每讀一篇,都像是在與一位智者對話,他的話語中沒有說教,隻有引導,讓你在不知不覺中,對生活有瞭更深的認識,對人生有瞭更廣闊的理解。這本書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讓你在不知不覺中,獲得成長。
评分當我捧起《周作人自編集:苦口甘口》時,我仿佛穿越瞭時空的界限,坐到瞭周作人先生的對麵。他用他那獨具魅力的筆觸,為我展開瞭一幅幅生動的畫捲。書中的很多敘述,都源於他個人的經曆和感悟,但這些個體經驗卻有著普遍的意義,觸動瞭無數讀者的心弦。我能感受到他對於“苦”的深刻體會,無論是生活的艱辛,還是思想的睏惑,他都誠實地呈現齣來,從不迴避。然而,正是這種“苦”,使得他筆下的“甘”顯得更加醇厚和珍貴。他能在最普通的食物中品齣滋味,能在最尋常的景物中發現詩意。這本書的魅力在於它的“不疾不徐”,如同老電影的慢鏡頭,將每一個細節都放大,讓我們得以細細端詳。他的文筆並非華麗辭藻堆砌,而是以一種洗練、樸素的方式,直抵人心,讓你在讀完之後,久久不能平靜,迴味無窮。
评分讀《周作人自編集:苦口甘口》這本書,如同走進一座久違的老宅,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陳年墨香,耳畔似乎還能聽到周作人先生當年低語的聲響。這本自編集,與其說是一本簡單的選集,不如說是他內心世界的一扇窗,透過它,我們可以窺見那個時代知識分子的孤獨、彷徨,以及對生活細微之處的深深眷戀。書中那些看似平淡的文字,卻蘊含著不凡的洞察力。他寫日常的飲食,寫街頭的見聞,寫童年的迴憶,每一個細節都經過精心的打磨,仿佛一枚枚打磨得光滑的鵝卵石,散發著溫潤的光澤。讀他的文章,你會不自覺地放慢腳步,去感受那些被我們匆匆忽略的美好。那種“苦口”中的“甘口”,恰恰體現在他於平凡生活中挖掘齣不平凡的智慧與情趣。有時候,我會因為一個詞語的恰當運用而驚喜,有時候,我會因為他對某種情緒的精準描繪而感同身受。這本書不像是那種追求情節跌宕起伏、邏輯縝密的“故事”,它更像是一位老友在午後陽光下,慢悠悠地和你聊著天,話語間自有其深意,需要你細細品味,慢慢咀嚼。
评分《周作人自編集:苦口甘口》這本書,帶給我一種前所未有的閱讀體驗。它不同於那些充滿瞭激昂口號或深刻道理的書籍,周作人先生的文字,更像是一種娓娓道來的傾訴,一種深入骨髓的思考。他寫文字,寫人生,寫社會,總能以一種旁觀者的角度,帶著幾分疏離,又飽含著深情。書中的許多篇章,讓我看到瞭那個動蕩年代裏,知識分子所麵臨的睏境與選擇,以及他們內心深處的掙紮。但最打動我的,還是他那種對生活本真的眷戀。即使身處喧囂,他也總能在字裏行間為我們開闢一隅清淨之地,讓我們得以喘息,得以反思。他對於“苦”與“甘”的辯證理解,體現在對生活方方麵麵的審視,讓人在苦澀中看到希望,在甘甜中保持警醒。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極其多樣,時而詼諧,時而沉鬱,時而又充滿童趣,仿佛是他的情緒在文字中跳躍,展現齣他豐富而復雜的內心世界。
评分初翻《周作人自編集:苦口甘口》,一股清淡卻又綿長的氣息撲麵而來,仿佛是雨後泥土的芬芳,又像是初夏傍晚的微風。周作人先生的文字,有一種獨特的魔力,能夠將最尋常的景物,最日常的生活,渲染得彆有韻味。他寫北京的鬍同,寫院子裏的槐樹,寫一隻貓,寫一次雨,每一個細小的切片,都凝聚瞭他對生活的熱愛和觀察的細緻。我尤其喜歡他描寫植物和動物的部分,那些文字裏充滿瞭生命力,他似乎能和它們對話,理解它們無聲的語言。他對於“閑適”的追求,以及在“閑適”中體悟人生哲理的境界,令我由衷地欽佩。這本書不是那種讓你一口氣讀完的“快餐文學”,它更像是一杯需要慢慢品鑒的清茶,每一口都有不同的迴甘。讀著讀著,你會發現自己也變得寜靜下來,仿佛置身於那個古樸而又充滿詩意的世界,感受著一種淡然處事的智慧。這種“苦口”的真實,化為“甘口”的體驗,是作者給予讀者的獨特饋贈。
评分本书是周作人自编文集中的《苦口甘口》分册。书中收录了周作人先生大量的散文作品。这些作品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文笔生动流畅,看似散乱无章却内含精巧绝伦,充分显示了作者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及可读性。一篇篇精美的散文会使您回味无穷。
评分内容很好,我是看了《雨天的书》觉得不过瘾又买的。但是书的外套膜有破损,弄得里面有点脏了,小遗憾!
评分书的品相不错,京东的服务很好!
评分“善见云,盗空中鸟,左翅至右翅,尾至颠,上下亦尔,俱得重罪。准此戒,纵无主,鸟身自为主,盗皆重也。”鸟身自为主,这句话的精神何等博大深厚,我曾屡次致其赞叹之意,贤首是中国僧人,此亦是足强人意的事。我不敢妄劝青年人看佛书,若是三十岁以上,同文有根柢,常识具足的人,适宜的阅读,当能得些好处,此则鄙人可以明白回答者也。……我写这篇文章本来全是出于偶然。从《儒林外史》里看到杂览杂学的名称,觉得很好玩,起手写了那首小引,随后又加添三节,作为第一分,在杂志上发表了。可是自己没有什么兴趣,不想再写下去了,然而既已发表,被催着要续稿,又不好不写,勉强执笔,有如秀才应岁考似的,把肚里所有的几百字凑起来缴卷,也就可以应付过去了罢。这真是成了鸡肋,弃之并不可惜,食之无味那是毫无问题的。这些杂乱的事情,要怎样安排得有次序,叙述得详略适中,固然不大容易,而且写的时候没有兴趣,所以更写不好,更是枯燥,草率。我最怕这成为自画自赞。骂犹自可,赞不得当乃尤不好过,何况自赞乎。因为竭力想避免这个,所以有些地方觉得写的不免太简略,这也是无可如何的事,但或者比多话还好一点亦未可知。总结起来看过—遍,把我杂览的大概简略的说了,还没有什么自己夸赞的地方,要说句好话,只能批八个字云,国文粗通,常识略具而已。我从古今中外各方面都受到各样影响,分析起来,大旨如上边说过,在知与情两面分别承受西洋与日本的影响为多,意的方面则纯是中国的,不但未受外来感化而发生变动,还一直以此为标准,去酌量容纳异国的影响。这个我向来称之曰儒家梢神,虽然似乎有点笼统,与汉以后尤其是宋以后的儒教显有不同,但为得表示中国人所有的以生之意志为根本的那种人生观,利用这个名称殆无不可。我想神农大禹的传说就从这里发生,积极方面有墨子与商韩两路,消极方面有庄杨一路,孔孟站在中间,想要适宜的进行,这平凡而难实现的理想我觉得很有意思,以前屡次自号儒家者即由于此。佛教以异域宗教而能于中国思想上占很大的势力,固然自有其许多原因,如好谈玄的时代与道书同尊,讲理学的时候给儒生作参考,但是其大乘的思想之入世的精神与儒家相似,而且更为深彻,这原因恐怕要算是最大的吧。这个主意既是确定的,外边加上去的东西自然就只在附属的地位,使他更强化与高深化,却未必能变化其方向。我自己觉得便是这么一个顽固的人,我的杂学的大部分实在都是我随身的附属品,有如手表眼镜及草帽,或是吃下去的滋养品如牛奶糖之类,有这些帮助使我更舒服与健全,却并不曾把我变成高鼻深目以至有牛的气味。我也知道偏爱儒家中庸是由于癖好,这里又缺少一点热与动,也承认是美中不足。儒家不曾说“怎么办”,像犹太人和斯拉夫人那样,便是证据。我看各民族古圣手的画像也觉得很有意味,犹太的眼向着上是在祈祷,印度的伸手待接引众生,中国则常是叉手或拱着手。
评分我们说周作人的散文是冲淡而不是平淡,还在于周作人的散文是有思想的,它并不让人觉得苍白贫乏。周作人虽然说不上是卓越的思想家,但对于许多事情他都有自己的看法。无论是与非、曲与直、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他都能判断分明,做到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对于有些问题的看法,其深刻性往往为一般人所不及。这也正是他的散文不显疲弱,比较耐读的主要原因。当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逝世之后,社会各阶层对他有种种评价。其中不乏恶意的攻讦和指责。周作人即明确指出:孙中山不是“神人”,“也有缺点”,却应“整个地去看出他的伟大来。”如《故乡的野菜》,在艺术手法上可以说完全是采用“白描”的手法。用白描而能写出真挚的感情,只有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文章开头,周作人便声言他对于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份,只因为朝夕会面,逐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老邻居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到他。待我们读完全文,便会发现周作人对野菜的谈论,无一处不掩藏着他眷恋故乡的深情。周作人散文创作表现出的冲淡平易,决不是直露平庸,更不是淡而无味,其中充满了作者的感情。文学创作的生命在于有感情,这对于诗和散文尤其如此。问题是,周作人散文中感情的流露有其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抒情的淡化和节制。周作人的散文,总是喜欢把很在意的事说得似乎很不在意,把很有情的事写成似乎颇不经意。
评分苏特来自一个普通的乡村家庭,青少年时代一直保持着优异的学习成绩,并先后在牛津、哈佛等名校就读。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苏特操持了两年律师业务,之后,他进入了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办公室。在这里,他遇到了职业生涯的引路人——沃伦·卢德曼。卢德曼是共和党人,后来曾担任联邦参议员达十三年之久。同时,他也是一位著名的温和中间派,也正因此,民主党总统克林顿曾于1994年邀请他出任财政部长,但被其婉拒。%D%A 正是沃伦·卢德曼,在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任上发现了苏特的才华,对他青睐有加,不但将之擢升为自己的副手,并在离任时敦请州长提名苏特继任总长职务。其后,也正是由于沃伦·卢德曼,苏特才得以进入州高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布伦南大法官宣布辞职之际,苏特能够进入老布什总统的视野,也几乎完全出于沃伦·卢德曼的推动。然而,尽管苏特多年以来先后担任过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和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职务,但对美国公众、乃至对美国法律界而言,他都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人物。就连他在哈佛的同学也对他没有多少印象,他们戏言,苏特可能是在耶鲁完成学业后,再回哈佛拿的学位。%D%A 不过,全国律师协会联邦法官委员会为苏特打出的分数却让人大跌眼镜。里根总统提名的罗伯特·博克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多年,著作等身,他提出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方法在美国宪法学界自成一派,对伦奎斯特、斯卡利亚等大法官有着极大影响。但是,联邦法官委员会的十五位委员中,有四位对博克法官的评级是“不合格”,另有一位给出的评级是勉勉强强的“不反对”。而同一个委员会却在苏特被提名时一致给出“完全胜任”的最高评级。%D%A 老布什总统及其幕僚长苏努努对苏特十分满意,认为他们找到了理想中的人选。然而,正如美国宪法学者亚历山大·比克尔所说,“当你任命一个大法官的时候,就是把一枝箭射向了遥远的未来,他根本不可能告诉你,自己在面对问题时,到底将如何思考”,不要说老布什总统,就连刚刚通过提名听证时的苏特自己,仍然自认为是“偏向中间,但仍然在右边”的。因此,就算是苏特本人,恐怕也无法预料,在往后的大法官生涯中,自己的立场将会发生如何巨大的转变。%D%A 苏特的前任布伦南大法官,被美国学者罗伯特·麦克罗斯基誉为“这半个世纪以来最重要的一位大法官”。他不但是联邦最高法院的中流砥柱,同时也是自由派的领军人物。苏特的大法官提名听证通过之时,有保守派专栏作家欣喜若狂地宣布,“布伦南与苏特是从两个相反的极端看待宪法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随着苏特的上位,属于保守派的时间终于到来”。苏特却注定要让保守派大感失望。%D%A 对于苏特而言,遵循先例是普通法中最值得珍视的传统,对于法治有着“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即使在传统上较少适用先例的宪法案件当中,“这项原则也仍然发挥着作用,我们必须具有‘特别的理由’,才能作出与先例相反的决定。”因此,作为个人,他可以批评甚至反对先例,但作为法官,在裁断案件时,他必须受到自己所反对的先例的拘束,而不能仅从自己的道德原则出发。因此,他的朋友史蒂文·麦考利夫也准确地预言道,此后的二十年中,苏特将“是确保联邦最高法院连贯性的重要来源,成为连接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与传统的人”。
评分到货也很快,喜欢。。。
评分周作人
评分“他终日讲的是杂学。听见他杂览到是好的,于文章的理法他全然不知,一味乱闹,好墨卷也被他批坏了。”这里所谓文章是说八股文,杂学是普通诗文,马二先生的事情本来与我水米无干,但是我看了总有所感,仿佛觉得这正是说着我似的。我平常没有一种专门的职业,就只喜欢涉猎闲书,这岂不便是道地的杂学,而且又是不中的举业,大概这一点是无可疑的。我自己所写的东西好坏自知,可是听到世间的是非褒贬,往往不尽相符,有针小棒大之感,觉得有点奇怪,到后来却也明白了。人家不满意,本是极当然的,因为讲的是不中的举业,不知道揣摩,虽圣人也没有用,何况我辈凡人。至于说好的,自然要感谢,其实也何尝真有什么长处,至多是不大说诳,以及多本于常识而已。假如这常识可以算是长处,那么这正是杂览应有的结果,也是当然的事,我们断章取义的借用卫先生的话来说,所谓杂览到是好的也。这里我想把自己的杂学简要的记录一点下来,并不是什么敝帚自珍,实在也只当作一种读书的回想云尔。民国甲申四月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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