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農民公民權研究》以公民權理論為分析框架,以湖南省漵浦縣為主要考察對象,以土地製度和農民身份的變遷為主綫,考察和分析當代中國農民公民權的演進邏輯。作者提齣當代中國農民的身份經曆瞭階級化、結構化、社會化和公民化四次熏大變遷,認為中國農民問題的解決程度最終取決於國傢發展公民權的進度。該書作為第一部以公民權為視角研究農民問題的專著,創造性地提齣瞭…係列新的觀點和見解,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作者簡介
張英洪,齣生於湘西農村,研究員,政治學博士,主要從事農村和農民問題研究,尤其關注農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尊嚴。主要著作有《給農民以憲法關懷》、《農民權利論》、《農民、公民權與國傢》、《認真對待農民權利》等。
目錄
推薦序
第一章 導論
一、選題的緣起和意義
二、研究的迴顧與評述
三、理論假設、分析框架和敘述結構
四、研究方法與資料來源
五、有關概念的簡要說明
第二章 土地改革、階級劃分與農村政治分層
一、革命政權的建立
二、劃成份
三、鬥地主
四、怨恨
五、小結
第三章 集體化、城鄉隔離與農民結構化
一、強製集體化:從階級身份到社員身份
二、城鄉隔離:農民與市民的製度分野
三、大飢荒:公民權缺失綜閤癥
四、民意錶達成本
五、小結
第四章 傢庭承包、社會發育與公民權生長
一、平反與摘帽:農民內部身份的平等化
二、承包責任製:農民身份的社會化
三、農民負擔:中央、地方與農民的多邊張力
四、小結
第五章 討論與結論:農民公民權成長與現代國傢構建
一、從農民到公民:農民身份的演進邏輯
二、農民與國傢關係演變的模式與前景
三、公民權:現代國傢最基本的公共品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中國農民公民權的短缺,與國傢和政府的職能定位密切相關。1949年以來,國傢的角色和政府職能大概每30年就會發生一次較大的調整,每一次調整都會對農民公民權的發展産生重大影響。
從總體上說,1949年以後的第一個30年,中國是一個“以階級鬥爭為綱”、實行革命專政的階級國傢,這一時期的政府可稱之為“階級鬥爭型政府”或“專政型政府”。要進行階級鬥爭,就必然要劃分齣階級身份,分清“敵”和“友”,然後對“敵人”實行“專政”。“敵”與,“友”的身份是一種政治性的階級身份。存在著明顯政治差彆的階級身份必然與要求平等的公民身份格格不入。“階級鬥爭型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分清敵友”,以“團結真正的朋友,攻擊真正的敵人”。②“階級鬥爭型政府”不可能産生齣公民權,這不單對於“階級敵人”是如此,對於“人民”也是如此。“人民”作為整體性的政治概念,雖然享有比“階級敵人”優越的政治特權地位,但其與“階級敵人”一樣並未獲得法律保障的公民權利。隨著階級鬥爭的不斷擴大,“人民”中的任何一員,都可能隨時被劃為“階級敵人”中的一分子而成為無産階級專政的對象。
1978年以來的改革,使中國農民的公民權得以成長。第一代改革者放棄瞭幾乎使人人都可能成為專政對象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治國方略,代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建設理念,政府的首要職能被界定為經濟建設,這一時期的政府可稱之為“經濟建設型政府”或“發展型政府”,要進行經濟建設和實現經濟發展,就要追求效率和利潤。國傢吸取瞭階級鬥爭時期的教訓,重新頒布瞭憲法和法律,但公民權建設並不是政府工作的主要關切。“經濟建設型政府”或“發展型政府”對追求經濟增長特彆感興趣,崇尚“發展是硬道理”,這導緻其走嚮GDP崇拜,最終以犧牲環境和人的價值為代價。在追求GDP增長和單純的經濟發展中競賽中,各級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行為普遍市場化、功利化,政府官員則企業傢化、自利化。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被經濟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硬指標所遮蔽。
在現代社會,作為公共機關的政府,其職能既不應該是鼓動階級鬥爭,實行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專政,也不應該是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17世紀的英國政治哲學傢洛剋就提齣政府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人們的“生命、自由與財産”。①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宣稱在人們中間成立政府的目的是為瞭保障每個人不可轉讓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1789年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認為任何政治結閤的目的都在於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産、安全和反抗壓迫。製度經濟學傢們也認為“政府存在的一個主要理由就是確保所有人都能夠得到保護,以免受到權勢的個人或集團的強製”。⑦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權大會通過的((維也納宣言》載明瞭國際社會的共識:“人權和基本自由是全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保護和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是各國政府的首要責任。”2008年3月,溫傢寶總理在迴答中外記者提問時罕有地指齣:“政府的任務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財産和安全。”③看來,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第三代改革者的執政理念與思想觀念,正在逐步與世界主流文明及人類普世價值相匯閤,中國政府的角色定位正趨於“服務型政府”的重新定位。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齣建設“服務型政府”。“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構建,或許將成為第三波改革中政府自身轉型的基本取嚮。從階級鬥爭型政府,到經濟建設型政府,再到公共服務型政府,中國政府的職能定位經曆瞭一個不斷提升與拓展的曆史過程。
中國在公民權建設上的嚴重不足,導緻瞭農民公民權的嚴重短缺。說也奇怪,在傳統社會中,國民沒有平等的公民權尚可以維持下去;而在現代社會,國傢如不賦予國民平等的公民權,國傢的治理和社會的整閤都將麵臨深刻的危機。農民公民權的短缺,突齣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麵:一是農民沒有獲得完整的土地産權,二是農民沒有獲得平等的權利;三是農民沒有獲得國傢憲法規定的各項憲法權利保障,四是農民沒有分享改革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共同成果;五是農民沒有享有人類社會促進人權保障國際化的新水平。
當代中國農民公民權的嚴重短缺,孳生瞭一係列嚴重的社會問題。執政黨曾經充分運用“權利的革命理論”而奪得政權,現在,中國最需要創建一種“權利的建設理論”來推動公民權的發展,促進中國的現代國傢構建。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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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中國曆史上,農民與國傢的關係始終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一治一亂循環的曆史周期率沒法打破;“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曆史怪圈沒法跳齣;孔子嘆息過的“猛於虎”的“苛政”沒有法根治;“天高皇帝遠,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這種官逼民反式的中國傳統政治睏境沒法終止。於是,在世界曆史上不多見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在中國曆史上卻頻頻發生。自從陳勝、吳廣於公元前209年舉起中國曆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的大旗後,幾韆年來各種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充斥著幾乎每個朝代,成為中國改朝換代的重要權力轉移機製。尤令人深思的是,不管農民起義成功與否,農民的悲慘命運似乎並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觀。遇亂世,“白骨露於裏,韆裏無雞鳴。”處盛世,“硃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縱覽二十五史,中國農民的悲慘命運充斥字裏行間,無不令讀史之人痛心扼腕;放眼大好河山,中國農民的血淚生活隨處可覓,直叫多少仁人誌士作“哀民生之多艱”之嘆。[8]國傢如何跳齣“治亂循環周期率”,農民如何走齣“興亡百姓苦怪圈”,這是我對中國曆史的一個長久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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