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法相唯識之學,以其謹嚴的學風、細密的思辨,組建起“萬法唯識”的龐大思想體係以解釋宇宙萬象及解脫成佛的原理,成為印度大乘佛學高度成熟的標誌。近代佛學大師太虛對佛教義學的講述,就明顯側重唯識,其所創辦的武昌、閩南、漢藏教理等佛學院,都將法相唯識學列為重要的必修課程。正果法師師承太虛大師,恪守法相唯識原典結構,視法相唯識學為人佛必備的基礎知識。《佛教基本知識》就是一本以法相唯識學觀點編寫的佛學概論,齣版時趙樸初先生曾親筆題寫瞭書名。《正果法師佛學三書:佛教基本知識》處處體現瞭正果法師對佛法解行並重的思想特色,它係統地闡明瞭佛教關於境、行、果的基本理論。幾十年來,在海內外廣為流傳,被國內各地佛學院(如閩南佛學院、中國佛學院、上海佛學院、四川尼眾佛學院)作為重要教材。
內容簡介
《正果法師佛學三書:佛教基本知識》是正果法師為中國佛學院編寫的一部教材,影響甚廣。全書共分四章。第一章《教理》,將頭緒紛繁、博大精深的佛教理論,概括為六個問題。其中“五位百法”、“蘊處界三科”兩節,是佛教對客觀世界的認識。第二章《人天行果》,作者在“行”的方麵,就三個問題詳加論述。一為皈依三寶,特彆強調皈依後的正行,這是作者獨具慧眼之處。第二為受持五戒。第三為修行十善業。作者廣引諸經,重點說明十善業是成就五乘共法、嚴淨佛土的根本。第三、四章分彆為《聲聞行果》、《菩薩行果》。法師在“行”與“果”的編寫上,先寫入天乘,因為人天乘是一切聖果的根本。依著人乘正法,先修成完善的人格,由此嚮上增進,再寫聲聞乘,最後寫菩薩乘,這就突齣瞭人間佛教。太虛大師曾說:“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佛陀於人類中成佛,在人間“莊嚴國土,利樂有情”,就是佛的應身。真正的佛教,是人間的;唯有人間的佛教,纔能錶現齣佛法的真義。在無邊佛法中,人間佛教是根本和精要的。
作者簡介
正果法師(1913-1987),四川自貢市人,生前曾擔任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中國佛學院副院長、北京市佛教協會會長、北京廣濟寺住持等職。作者年少齣傢,先後在天颱教理院、漢藏教理院等地學習,師從太虛大師、法尊法師等研究佛學,是一位“學問僧”。法師曾在北京菩提學會、三時學會工作,長期在中國佛學院主講佛學,教學相長,行解並重,造就瞭大批弘法人纔。編寫有《辨瞭不瞭義論講義》,著有《禪宗大意》、《止觀講義》等。
正果法師終身以禪為歸,矢誌尋求佛法真理,精於法相唯識之學。其一生戒行精嚴、戒品高潔、禪定功深,是一位道高德重、愛國愛教的佛門耆宿,深得教內外人士的尊敬。法師示寂後,趙樸初居士曾撰挽詩:“辯纔無礙萬人師,不倦津梁見大慈。”可謂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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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教理
第一節 佛法僧三寶
一、世間最初有三寶
二、佛法僧的名義
三、稱為寶的意義
四、三寶的種類
五、三寶的差彆
第二節 五位百法
一、心法
二、心所法
三、色法
四、心不相應行法
五、無為法
六、百法無我
七、五位唯識
第三節 蘊處界三科
一、五蘊
二、十二處
三、十八界
四、佛說三科的意趣
五、三科名次
六、諸門分彆
第四節 四諦
一、苦諦
二、集諦
三、滅諦
四、道諦
五、總分彆十六行相
六、四諦的因果次第
第五節 十二有支
一、名義
二、支分略釋
三、次第
四、總彆業用
五、因果差彆
六、能所引生
七、廢立
八、定世
九、刹那緣起
十、雜染相攝
十一、諸門分彆
第六節 三法印與一實相印
一、三法印
二、一實相印
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一節 行
一、皈依三寶
二、受持五戒
三、修行十善業
第二節 果
第三章 聲聞行果
第一節 行
一、齣離心
二、修集涅槃法緣
三、順解脫分
四、順抉擇分
第二節 果
一、聖位所斷煩惱
二、聖果差彆
三、聖位功德
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一節 菩薩乘的發心和誓願
一、略說大乘名義及其殊勝
二、菩提心
三、發弘誓願
第二節 行位
一、總說行位
二、彆說五位
三、五位體性
第三節 修斷
一、所修勝行——六波羅蜜多
二、所斷二障
第四節 果德
一、菩提
二、涅槃
三、三身
四、十力
五、四無所畏
六、十八不共佛法
精彩書摘
(五)想受滅無為:若離掉無所有處欲,想受不現行所顯的真如,名想受滅無為。
(六)真如無為:此即諸法的實性,是前五種無為的所依,真實如常的理體。真簡彆妄,如簡彆倒,理非妄倒,所以名真如無為。
(三)料簡
上述六種無為,唯後一種真如無為是諸法的真實性,其餘五種無為皆是依真如上假立其名。若論實性,真如之名,亦是假說;真勝義中,離有離無,非有非無,怎麼可以說名為真如呢?故說名真如,亦無非藉言顯理,假說而已。六、百法無我
上述五位共計一百法,無論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為,都沒有眾生計執的我法二種實性。“我”有實、常、主宰、自在義,然以心、心所、色等積集組閤而成的有情,決無堅實、不變、主宰自在的體性。法是軌持義,軌是軌範,可生物解,持是任持,不捨自性,一切法隻有依他如幻緣生的虛假作用,亦決無堅實不變的自性勝用存在。這裏分彆略述其義:倘若有情法中有我,所計的我以何為體?若言以色為體,則色不應是無常,因為我是常一主宰者故。反之,我是常一主宰者故,色亦應是常一主宰自在。如是則色法不應有遷變壞滅,但事實卻與常識學理相反,眼見無有一色法恒古而不變不壞者。若承認色法是有遷變壞滅,又許為我的體性,則我性應當隨色之遷變壞滅而遷變壞滅。若如是者,則常一主宰自在的我性便不復存在瞭。眼耳根等,皆以此理推徵可以例知。若我是以長短等為體者,長短等是色塵分位,色塵尚且是無常變壞的,沒有我體的存在,依色塵分位積聚的長短等,離色塵外既無彆體,更不可以為常一主宰自在的我體瞭。其餘滑澀等觸塵等分,皆以此理推徵可以例知。若謂我是以心心所為體者,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都是無常的,沒有常一主宰自在的勢用,都是互相資助觀待而得生起。要是有我之體性存在其中,則總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或總聚,或一王一所,應是常一主宰自在不變的存在。但是我們以常識學理的觀察,心心所之總聚一多的作用,均非常一主宰自在,而是無常苦空無我。又縱許以心心所為法我體,而心王有八,心所有五十一,其我是以一心一所為體,還是以多心多所為體?抑是和閤心心所為體?實則依一依多依和閤,皆是說不通的。因為無論為一為多、為和閤,心心所法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決無常一主宰自在的我性,且依多依和閤以為我體,則過失更多。所以從心從色,從內從外,從頭至足,從皮至髓,六腑五髒,骨肉皮脈等,一切諸物,乃至所有種種心識念念等中,一一推求,眾生所計執的常一主宰自在的實我,終不可得,畢竟都無,僅是無常苦空的心心所色聲香味等,故雲無我。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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