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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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50546
版次:1
商品编码:11382323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4-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0
字数:33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主要內容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彆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公司債券、公司財務、會計、公司閤並、分立、增資、減資、公司解散和清算等。

內頁插圖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節錄)

精彩書摘

  第四節 監事會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錶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錶,其中職工代錶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錶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錶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産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産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本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一十九條 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錶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齣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彆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齣售重大資産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産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齣決議,並經齣席會議的股東所持錶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二條 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係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錶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錶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齣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齣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義。
  ……

前言/序言



《法治之光:中國公司治理的演進與未來》 一部深度剖析中國公司法曆史脈絡、核心製度變遷及其對現代商業生態影響的權威著作 本書導讀: 在當代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宏大敘事中,公司作為最主要的市場組織形式,其法律規範與治理結構無疑是驅動經濟引擎的核心要素。然而,對公司製度的理解,絕不能僅僅停留在對現行法律條文的字麵解讀上。《法治之光:中國公司治理的演進與未來》並非一本單純的法條匯編或修訂曆程迴顧,而是一部立足於曆史縱深、麵嚮未來趨勢,對中國公司法體係進行係統性、批判性考察的深度研究專著。本書旨在為讀者構建一個理解中國公司製度演變邏輯的完整框架,探究法律如何在特定曆史階段服務於經濟目標,並探討在全麵深化改革背景下,公司治理結構所麵臨的深層次挑戰與潛在的製度創新方嚮。 第一部分:製度的起源與早期探索(1978-2005) 本部分將時間軸迴溯至改革開放初期,詳細梳理中國公司製度從計劃經濟體製下“全民所有製企業”嚮現代企業製度轉軌的艱辛曆程。 一、曆史語境下的製度孵化: 深入分析瞭1988年《企業法》的嘗試,及其在實踐中顯現齣的“所有權虛置”與“經營權模糊”的睏境。重點探討瞭1993年《公司法》的誕生,這一裏程碑事件如何首次引入瞭法人財産權、股東責任等現代公司基本概念,但同時也受製於當時國有企業改革的復雜背景,在股東代錶結構和董事會職權界定上留下的曆史印記。 二、所有權與控製權的張力初顯: 詳述瞭在國企股份製改造浪潮中,法律如何試圖平衡國傢所有權、企業經營自主權與未來潛在的社會公眾利益。本章通過對早期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案例的分析,揭示瞭早期公司治理結構中,國傢齣資人代錶與實際經營者之間權力分配的微妙博弈。 三、股權激勵與資本市場萌芽: 考察瞭公司法在資本市場發展初期的配套作用,特彆是對股份發行的限製、法人股與社會公眾股的“雙軌製”設計,以及這些製度安排對早期非市場化資源配置的影響。 第二部分:核心製度的重塑與成熟(2006年至今的變遷) 本部分聚焦於2006年《公司法》的全麵修訂,這是中國公司法邁嚮成熟的關鍵一步,也是本書的理論核心之一。 一、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石確立: 全麵剖析瞭2006年法案對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一層”治理結構的係統化構建。詳細辨析瞭董事的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內涵深化,以及監事會在確保權力製衡中的實際效能與局限性。書中將對比分析引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製度對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的優化作用。 二、股東權利的強化與保護: 深入研究瞭股東代錶訴訟製度的引入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難題。探討瞭少數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防禦性權利的法律保障程度,並結閤司法解釋,分析瞭這些權利在對抗大股東或實際控製人侵害時的司法救濟路徑。 三、資本製度的現代轉型: 重點分析瞭2013年資本製度改革——“注冊資本認繳製”的推行對商事活動産生的深遠影響。本書不僅闡述瞭其鼓勵創業的積極麵,更細緻地論證瞭其對公司自治、債權人保護以及公司設立後資本維持義務帶來的新挑戰,並對實繳資本的法律責任邊界進行瞭前瞻性討論。 第四部分:公司治理的深層挑戰與未來圖景 本書的價值在於超越瞭對既有法律條文的描述,轉而探討製度在復雜商業環境下的“有效性”問題。 一、控製權爭議與公司僵局: 針對中國公司實踐中普遍存在的“一股獨大”現象,本書運用控製權理論,分析瞭公司僵局的法律成因,並批判性評估瞭現有法律框架下,諸如解散之訴等救濟手段的局限性。 二、公司社會責任(CSR)的法律化: 探討瞭隨著經濟發展,公司不再僅僅是股東利益的工具,其對員工、環境、社會的責任如何通過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嵌入治理機製。分析瞭《公司法》中關於利潤分配、職工代錶參與決策等條款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麵的潛力與不足。 三、數字經濟與新型組織形態的應對: 展望瞭麵對平颱經濟、虛擬組織、以及跨國並購帶來的新問題,現有公司法框架在組織形態靈活性、數據所有權界定以及跨境治理協調方麵的滯後性,並對未來可能齣現的適應性立法方嚮提齣建設性意見。 本書特色: 本書以嚴謹的法理學基礎為支撐,結閤大量的公司案例判例(側重於司法解釋與最高院指導案例),展現瞭中國公司製度在特定曆史使命下的“實用主義”色彩。它不僅是法學研究人員的必備參考,更是公司高管、投資人、以及緻力於瞭解中國現代商業法律架構的商業人士不可或缺的智庫讀物。它旨在引導讀者超越對單一法條的關注,深入理解公司法作為一門動態的、與經濟發展深度耦閤的社會治理工具的復雜性與生命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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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入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完全是齣於工作的需要,之前因為業務調整,接觸公司法相關的內容比較少,感覺有些生疏,急需一本權威且最新的參考資料來係統梳理一下。拿到書後,首先翻閱瞭目錄,條理清晰,章節劃分邏輯性很強,從總則、設立、注冊資本,到組織機構、股權轉讓、閤並分立,再到法律責任等等,覆蓋瞭公司運作的方方麵麵,感覺內容非常全麵。書本的紙張和印刷質量都相當不錯,拿在手裏有分量,閱讀起來也比較舒適,不會有廉價感。雖然是法律書籍,但語言的錶述相對清晰,雖然某些條款的理解還需要結閤實際案例和解釋,但基礎框架和核心要義都能通過閱讀得到很好的掌握。對於我來說,這本《公司法》最核心的價值在於它能夠提供一個穩定、可靠的法律依據,讓我能夠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公司相關的各項規定,避免在實際工作中因為對法律理解的偏差而産生不必要的風險。特彆是2014年的最新修訂版本,更能確保我所參考的內容是最貼閤當前法律實踐的,對於處理一些新齣現的問題,能夠提供更有效的指導。總的來說,這是一本非常紮實、實用性強的法律工具書,對於所有與公司法打交道的人員來說,都是一份不可或缺的案頭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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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本書我更多的是作為一本“工具書”來使用,平時不會專門去從頭到尾地研讀,但一旦遇到與公司法相關的具體問題,我就會翻開它。比如,最近我們在處理一起勞動糾紛,涉及到公司非法解除勞動閤同的法律責任,我就立刻找到瞭《公司法》中關於公司侵權責任的章節,查找相關條款。這本書的內容非常豐富,覆蓋麵廣,而且作為2014年最新版,其權威性是毋庸置疑的。我特彆欣賞它在法律條文之外,也能夠提供一些解釋和指導性的意見(盡管這本書本身可能不包含詳細的案例解析,但條文的邏輯本身就具有指導性)。每次翻閱,都能在其中找到解決問題的綫索。特彆是對於一些復雜的法律概念,比如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股東的有限責任等,通過閱讀這本書,能夠加深理解,從而在工作中做齣更準確的判斷。我經常會把書放在手邊,遇到不確定的地方,隨時翻查,這極大地提高瞭我的工作效率,也讓我對法律的敬畏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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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一直認為公司法隻是企業管理者的事情,但最近在參與一個項目時,發現作為供應商,瞭解一些基礎的公司法知識是多麼重要。這次購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完全是抱著一種“補課”的心態。翻開書,一開始確實有點被那些嚴謹的法律條文“嚇到”,感覺跟日常說話的邏輯完全不一樣。但是,隨著閱讀的深入,我逐漸找到瞭感覺。比如,關於股東的權利和義務,關於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責劃分,這些內容讓我對公司內部的運作機製有瞭更直觀的認識。我尤其關注瞭關於閤同簽訂、履行方麵的一些規定,雖然這本書不是專門講閤同法的,但公司法裏麵關於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原則,對我們供應商在與公司打交道時如何規避風險非常有幫助。舉個例子,之前我們可能會遇到一些情況,就是閤同的簽署方和實際承擔責任方不明確,這本書裏麵關於公司法人資格、授權代錶等內容的闡述,就為我們提供瞭一個判斷依據。而且,2014年的這個版本,包含瞭最新的修訂,這讓我覺得很有價值,因為法律總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用最新的版本纔能跟上時代。雖然我不能完全精通每一個細節,但通過閱讀,我已經能夠更自信地在與公司的溝通和閤作中,把握住關鍵點,也更能理解一些商業行為背後的法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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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準備創業,所以在選擇第一批購買的專業書籍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是當仁不讓的首選。畢竟,一個公司從零開始,所有的運營和決策都離不開這部最基礎的法律。這本書的體例非常完整,從公司設立前的準備工作,到公司成立後的日常管理,再到公司齣現問題時的法律後果,都有詳細的規定。我特彆仔細地閱讀瞭關於公司類型選擇、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股東會和董事會職權範圍等章節。對於我這樣一個初創者來說,瞭解這些是最核心的。書中的很多條款,比如關於股權融資、股東退齣機製的規定,對我未來公司的發展規劃至關重要。雖然有些條款的錶述非常專業,理解起來需要反復琢磨,但我發現通過對照條文,再結閤一些網上搜索到的案例分析,就能慢慢理清其中的邏輯。2014年的最新版本,意味著它包含瞭近年來公司法領域的一些重要改革和調整,比如注冊資本製度的改革,這些都是我創業過程中必須掌握的“新規則”。這本書就像一個指南針,指引著我如何閤法閤規地搭建和運營一傢公司,讓我少走很多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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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的法律專業學生,學習《公司法》是我課程中的重要環節。這次購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4年最新版)》完全是為瞭課堂學習和課後復習。這本書的內容非常嚴謹,語言規範,完全符閤法律文本的標準。我在學習過程中,不僅僅是記憶條文,更注重理解其背後的立法精神和製度設計的邏輯。例如,關於公司治理結構的設計,比如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責劃分,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製約關係,通過閱讀這本書,我能夠清晰地掌握其中的精髓。2014年的最新版本,讓我能夠接觸到最新的法律規定和修改,這對於我理解當前中國公司法的最新發展趨勢至關重要。我尤其喜歡書中對一些核心概念的精確定義,比如“股東”、“發起人”、“董事”、“監事”等,這些清晰的界定為我理解後續更復雜的法律問題打下瞭堅實的基礎。雖然有時候閱讀法律書籍會感覺枯燥,但這本書在保持專業性的同時,其結構和內容的邏輯性也讓學習過程變得更加係統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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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66666666666凑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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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算OK啦,很便宜很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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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很详细,对实际工作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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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大家都需要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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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的很快,学习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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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可以,朋友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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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嗯哼嗯哼嗯哼嗯哼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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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 人人有责 呃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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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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