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最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最新修訂)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中國法製齣版社 編
想要找书就要到 求知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62860
版次:1
商品编码:11681465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5-04-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4
字数:30000

具体描述

內容簡介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瞭《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關於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規定進行瞭修改。根據修改決定,我社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最新修訂)》,方便廣大讀者學習使用。

作者簡介

  中國法製齣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隸屬於國務院法製辦公室。齣版物主要包括:法律法規的國傢標準版本;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中外法學著作;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法律工具書;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齣版物。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最新修訂)》:
  前款規定的閤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閤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閤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閤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閤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閤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閤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閤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第十七條訂立保險閤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嚮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嚮投保人說明閤同的內容。
  ……

前言/序言




用户评价

评分

买来学习学习保险法知识。

评分

刚拿到,必须是正品,应该很实用的说

评分

质量还可以,方便携带

评分

送货速度快

评分

必看 必学 必会 必造福更多的人

评分

买来学习用的 包装很不错

评分

包装完整,制作精美,送客户用

评分

很实用,好好研究研究

评分

这个价格,也不挑啥了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ushu.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求知書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