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佛教邏輯》是由三部著作所組成的叢書的最後一部。這套叢書的目的在於說明亞洲史上堪稱強有力的思想運動。這種思想運動産生於公元前六世紀時的印度斯坦流域,逐漸地擴張到幾乎整個亞洲大陸,以至日本和印度群島。因此,這幾部著作討論的是中亞和東亞的主要思想的曆史。《佛教邏輯》是關於佛教邏輯的一部著作。作者通過對梵、藏原典的研究,並藉助西方政治理論,對代錶印度邏輯高成就的晚期十乘佛教的邏輯理論作瞭係統的闡釋和評價。
目錄
書名縮寫
前言
緒論
1.何謂佛教邏輯
2.邏輯在佛教史上的地位
3.佛教哲學的第一階段
4.佛教哲學的第二階段
5.佛教哲學的第三階段
6.佛教邏輯在印度哲學中的地位
1)唯物主義者2)耆那教3)數論4)瑜伽派5)吠檀多派6)彌曼差派7)正理一勝論派
7.陳那之前的佛教邏輯
8.陳那的生平
9.法稱的生平
10.法稱的著作
11.《量評釋論》各品的順序
12.釋文派的諸注傢
13.迦濕彌羅派或闡義派
14.第三派或明教派的注傢
15.後佛教邏輯和印度唯名論與實在論的鬥爭
16.中國和日本的佛教邏輯
17.西藏和濛古的佛教邏輯
第一部分實在與知識
1.佛教邏輯的範圍和目的
2.何謂知識來源
3.認識和識彆
4.真理的檢驗
5.實在論與佛教的經驗觀
6.兩種真實
7.知識來源的兩重性
8.認識活動的界限——教條主義和批判主義
第二部分 可感知的世界
第一章 刹那存在論
1.問題的提齣
2.實在是能動的
3.從時空同一性而來的論證
4.持續性與廣延性是非實在的
5.直接感知(現量)的論證
6.識彆並不能證明持續性
7.從分析存在概念而來的論證
8.從分析非存在概念而來的論證
9.寂護的公式
10.變化與消滅
11.運動是非連續的
12.消亡是先天規定的
13.從矛盾律演繹齣來的刹那性
14.點刹那是一種實在嗎——微分法
15.瞬時性理論的曆史
16.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二章 因果關係
1.功能相依的因果關係
2.因果律的公式
3.因果性與實在性是同一的
4.兩種因果性
5.因之多重性
6.因的無窮性
7.因果性和自由意誌
8.緣起的四種意義
9.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三章 感覺認識(現量)
1.現量的定義
2.法稱的實驗
3.現量與虛妄(錯亂)
4.現量(直覺)的種類a)意現量b)瑜伽現量c)自證現量
5.印度哲學中現量觀的曆史
6.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四章 終極實在
1.何謂終極實在?
2.個彆者是終極的實在
3.實在不可言說
4.實在産生生動的錶象
5.終極實在是能動的
6.單子與原子
7.實在即肯定
8.反對的意見
9.實在觀的演化
10.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三部分 構造的世界
第一章 判斷
1.純感知嚮概念活動的過渡
2.知性的第一步
3.何謂判斷
4.判斷與概念的綜閤
5.判斷及命名
6.範疇
7.被視為分析的判斷
8.在客觀上有效的判斷
……
第二章 比量
1.判斷與推理
2.三項
3.關於比量的種種定義
4.比量與比量果(推理與結果)
5.比量在多大程度上是真的知識
6.理由的三個方麵(因三相)
7.法稱論關係
8.兩種依賴關係
9.分析的與綜閤的判斷
10.最終的範疇錶
11.範疇錶中的各項是互相排斥的嗎
12.佛教的關係錶是窮盡的嗎
13.共相一般與必然性判斷
14.純知性的使用界限
15.比量觀的曆史輪廓
16.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三章 為他比量(三段論式)
1.定義
2.為他比量的各支
3.比量形式與歸納
4.三支比量式的格
5.三支比量式的價值
6.對被視為為他比量的三支論式的曆史簡述
7.歐洲的與佛教的推論式
第四章 邏輯謬誤
1.分類
2.與實在相違的謬誤(不成因過)
3.矛盾理由的謬誤(相違因過)
4.不確定理由的謬誤(不定因過)
5.二律背反的謬誤(相違決定因過)
6.法稱的補充
7.曆史
8.歐洲邏輯中的類似理論
第四部分 否定
第一章 否定性的判斷
1.否定的本質
2.否定是一種比量
3.否定性三支論式的格和簡單否定格
4.其他的十種格式
5.否定的意義
6.僅存於經驗範圍中的矛盾性與因果性
7.關於超感覺對象的否定
8.這種理論在印度的發展
9.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二章 矛盾律
1.矛盾的起源
2.邏輯矛盾
3.能動的對立
4.彆性律
5.對矛盾律和彆性律的不同錶述
6.印度其他派彆的矛盾觀
7.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三章 共相(一般)
1.事物的靜止的一般性被行動的相似性所代替
2.關於共相問題的曆史
3.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四章 辯證法
1.陳那的名言論
2.勝主慧論名言的否定意義
3.寂護和蓮花戒論語詞的否定意義
4.佛教辯證法發展的曆史簡述
5.歐洲的類似理論
第五部分 外部世界的真實性
1.何謂真實
2.何謂外在
3.三個世界
4.批判的實在論
5.終極的一元論
6.觀念論
7.陳那論外部世界的非真實性
8.法稱破斥唯我論的短論
9.外部世界的實在性問題的曆史
10.歐洲的類似理論
11.印度-歐洲關於外部世界實在性的討論會
結論
專用名索引
邏輯主題索引
附錄
精彩書摘
先驗對象可以例舉的,首先有道德責任、最終解脫、業和涅架之法則等。這些對象不能由經驗而認知,但它們是不矛盾的,所以佛陀關於它們所作的啓示是可以接受的。
倫理道德與解脫的確不能建立在經驗知識之上,作為主動力製約整個世界過程的業的法則反作為此過程最終目標的涅架法則,都是關於存在整體的斷定,但它們不是辯證的、不是矛盾的,並非“其所處地、所處時、所有性質”不可查明的。雖然它們是非經驗的、先驗的實在,然而是批判的認識理論所接受的。
此外,雖然我們的知識局限於可能的經驗範圍內,但我們必須將經驗知識本身同這種知識所以可能的先驗條件區分開來。感性與知性鮮明地區分為兩種單一的知識來源,這就直接導緻我們設想有純感性、純對象和純理性(知性)這些卻是經驗無法給予的事物,但它們又是無矛盾的,甚而作為我們知識全體的先驗條件又是不可少的。若沒有它,我們的知識也就崩潰瞭。因而我們必須區分先驗的與形而上的對象。前者是“其所處地、所處時、所領有之可感屬性不可確定的”對象,後者則相反,就其存在於我們的知識中的每一部分言,它是可以確定的,它是一般經驗知識的所以可能的必要前提,但它自身卻不可能以感覺錶象再加描述。
……
佛教邏輯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