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新修訂的《測繪法》堅持總體國傢安全觀,加強對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應用管理,完善地理信息安全監管製度,加強國傢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健全互聯網地圖服務監管,鼓勵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推動軍民融閤,促進測繪成果共享和社會化應用。這將有利於保障國傢重要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産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內容簡介
新修訂的《測繪法》共10章68條,分總則、測繪基準和測繪係統、基礎測繪、界綫測繪和其他測繪、測繪資質資格、測繪成果、測量標誌保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比原法增加“監督管理”一章。此次《測繪法》修訂明確瞭“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傢地理信息安全”的立法宗旨,貫徹瞭“加強共享、促進應用,統籌規劃、協同指導,規範監管、強化責任,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原則。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七號)(1)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
附: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的說明(24)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最新修訂版)》:
第三十八條 地圖的編製、齣版、展示、登載及更新應當遵守國傢有關地圖編製標準、地圖內容錶示、地圖審核的規定。
互聯網地圖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經依法審核批準的地圖,建立地圖數據安全管理製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的核校,提高服務質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網信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地圖編製、齣版、展示、登載和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督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傢主權、安全和利益。
地圖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九條 測繪單位應當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 國傢鼓勵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推動地理信息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支持開發各類地理信息産品,提高産品質量,推廣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術和設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製,引導和支持企業提供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廣泛應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獲取、處理、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颱嚮社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實現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
第七章 測量標誌保護
第四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永久性測量標誌和正在使用中的臨時性測量標誌,不得侵占永久性測量標誌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測量標誌安全控製範圍內從事危害測量標誌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
本法所稱永久性測量標誌,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綫點、導綫點、jun用控製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衛星定位點的覘標和標石標誌,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誌和海底大地點設施。
第四十二條 永久性測量標誌的建設單位應當對永久性測量標誌設立明顯標記,並委托當地有關單位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最新修訂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