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判決無罪、不起訴(或撤迴起訴)、
撤銷案件的辯護案例
“走私”近億美元貨物,終被宣告無罪/
國傢取消通信設備生産行業進口設備的稅收優惠措施,杭州華豐通信公司要履行早已與美國摩托羅拉公司簽訂的上億美元進口設備閤同,麵臨巨額虧損。恰逢此時,福州一傢報關公司上門,可以利用福建移動通信局減免稅進口指標,由其代為報關。這種減免稅是“違規”還是“走私”犯罪,控辯雙方展開瞭激烈爭辯。
公司員工傷害他人緻死,是否老闆指使/
綠業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因土地糾紛而鬥毆,緻使對方一人死亡。綠業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方金東是否在本案中起到瞭組織、指使的作用,應根據相關證據來判斷,而不能僅僅依據其 “老闆”身份就必然得齣鬥毆由其指使的結論。一審法院開庭時,辯護律師牢牢抓住這一核心觀點進行辯護,最終促使檢察機關對被告人方金東撤迴起訴後又作齣不起訴決定。
法官身陷囹圄,終被“不起訴”/
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被控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法官是否濛受冤屈?辯護律師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分析,認為被告人受賄不符閤犯罪心理學的軌跡。眾所周知,認定賄賂犯罪主要依靠言詞證據。而如何判斷言詞證據的真僞及證明力,則主要依據辦案人員的自由心證,所以科學地利用犯罪心理學來分析、認定這些言詞證據,對判斷案件事實的真僞至關重要。辯護人對濫用職權指控也提齣疑問。最終,辯護人意見被檢察院采納。
證據相矛盾,董事長“貪汙”16萬元不成立/
在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前中國的法庭上,證人很少齣庭作證。在本案中,辯護律師成功申請法院通知兩位關鍵的控方證人齣庭,並對證人進行瞭邏輯縝密、細緻深入的發問,緻使證人露齣馬腳,證言前後矛盾、漏洞百齣,最終未被作為定案證據使用。辯護律師還提齣控方指控貪汙的款項來源不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不是事實等辯護觀點,一舉摧毀貪汙罪指控。
使用他人免稅指標涉嫌走私,終被不批捕/
通常,在人們的印象中,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所做的工作就是為被告人在法庭上進行辯護,而實際上,律師的工作遠不止於此。本案在批捕階段,辯護律師嚮檢察機關提齣瞭書麵意見,成功促使檢察機關作齣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為案件最終被海關撤銷做好瞭鋪墊。
引進西門子技術涉嫌閤同詐騙,終被宣告無罪/
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8BK80開關櫃技術需要轉讓,吳文西得知消息後意識到這是一個很好的商機,積極聯係受讓企業。1999年1月9日,吳文西與愛爾信公司簽訂技術閤作協議,約定甲方嚮乙方交納保證金80萬元,且每生産一颱開關櫃應交納技術使用費6800元。之後,因閤同履行受阻,愛爾信公司在要求吳文西退還80萬元保證金遭拒之後,嚮公安機關控告吳文西閤同詐騙。但是,吳文西在經過辯護律師的精彩辯護之後,最終被宣告無罪。本案的辯護律師為閤同詐騙罪的無罪辯護貢獻瞭一個極為經典的案例。
“挪用”徵地款上韆萬,據理力爭判無罪/
杭州市拱墅區政府為打造“物流拱墅”品牌,齣颱瞭加快物流園區建設的政策,康橋鎮是物流園區發展的重點鄉鎮。根據康橋鎮政府的會議精神,康華村委決定以企業名義立項徵地。由企業上交徵地款,政府再將徵地款的大部分補償給村裏。考慮到企業係代村徵地代墊費用,幾位村乾部商議將徵地款返還給企業。該行為被舉報,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將這些村乾部訴至法庭。徵地行為是不是企業代村徵地?從村裏拿迴徵地款,是否屬於挪用公款?且看辯護律師通過深入調查,為讀者撥開層層迷霧,還事實一個真相。
以輔料充主料,涉嫌閤同詐騙,終被不起訴/
浙江基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將施工所需的輔料耐火泥、膠水連同主料多晶棉一起稱重賣給杭鋼物資公司,這種行為是否構成閤同詐騙?基利公司的負責人盛江中有沒有指使員工實施這一行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辯護律師從主觀故意及犯罪後果等角度齣發,展開辯護,取得瞭良好的效果。
被控行賄30萬美元,庭審之後被撤訴/
醫院院長為購買設備主動索賄,經銷商為促成交易無奈“行賄”30萬美元。醫院院長構成受賄已成定局,本案的關鍵在於經銷商的負責人蔡宏傑是否構成行賄罪。庭審中,辯護律師緊緊圍繞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就蔡宏傑係被動行賄以及未獲得不正當利益對其進行無罪辯護。庭審後,檢察院撤迴起訴,法院準許撤訴,最終使蔡宏傑獲得瞭“無罪判決”。
Chapter 2
免予刑事處罰、適用緩刑、減輕從輕或
二審改判的辯護案例
驚動江澤民總書記的三好學生殺母案/
徐某殺母案經媒體報道後,在全國産生瞭重大影響。由於該案發生的原因涉及中小學教育方法、學生減負、學生心理健康等問題,故社會對本案的關注遠遠超過瞭案情本身,而觸及瞭教育體製的深層次問題。經過辯護律師努力,此案二審在一審已從輕判處15年的基礎上改判為12年有期徒刑。
交通廳廳長受賄620餘萬元,該如何量刑/
本案一審開庭前夕,原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因受賄649萬餘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由於受賄金額相當,鄭筱萸案件對本案的量刑帶來很大壓力。辯護律師積極與法院溝通,講明兩個案件情節尤其是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後果的區彆,最終取得法院諒解,法院對趙詹奇僅判處無期徒刑。
公私不分惹災,改“貪”為“挪”避禍/
作為一名處級乾部,邊麗因法律意識淡薄,私自動用存在自己賬戶上的單位“小金庫”用於購買自傢車庫,且較長時間未歸還而被刑事追訴。該行為究竟如何定性,是貪汙,抑或挪用公款,成為本案的爭議焦點。辯護律師通過對邊麗的主觀動機、目的和客觀行為、方式進行深入淺齣的分析,最終說服公訴機關將定性由貪汙罪變更為挪用公款罪。之後,辯護律師又通過庭審辯護為其爭取到瞭緩刑,從而取得瞭最佳辯護效果。
這50餘億元,是集資詐騙,還是非法吸存/
這是一起震驚全國的大案。人稱泰順“第五大銀行”的溫州立人集團因資金鏈斷裂而崩盤,涉案金額50億元,涉及5000多名債權人,係全國最大的非法集資案件,引起瞭各大媒體廣泛報道。如何在輿論的重壓之下,保證法律的正確適用,維護當事人閤法權益,是本案辯護律師麵臨的重要課題。經過辯護律師一以貫之的努力,本案辦案機關最終頂住重重壓力以非法吸存定罪量刑。辯護取得瞭較好效果。
局長兼職領報酬,是否構成受賄/
林業局副局長退居二綫之後,任該局副局級調研員,後升為正局級調研員。在此期間,到公司兼職當顧問,為公司做瞭大量工作,因此每月領取公司支付的3000元勞務報酬,這些勞務報酬能認定為受賄嗎?除瞭勞務報酬之外,公司提供的每月1000元汽油費,能認定為受賄嗎?針對這兩個焦點問題,控辯雙方展開瞭激烈爭辯。
市委書記受賄,量刑會公平嗎/
領導乾部受賄案件量刑的輕重,很大程度上與其主觀惡性相關聯。在本案中,辯護律師抽絲剝繭式地分析瞭領導乾部受賄主觀惡性的五種錶現形式,並認為本案被告人徐福寜是屬於主觀惡性相對較輕的那種,最終為被告人徐福寜爭得從輕處理。
虛開發票偷逃稅款,新舊刑法如何適用/
增值稅是我國1994年開始全麵實施的新稅種,它對於減少納稅環節,閤理徵稅具有重要意義。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設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在此之前,隻有全國人大的立法解釋有類似規定。本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發生在1996年8月至1997年7月,涉稅金額170餘萬元,新舊刑法如何適用呢?辯護律師從刑法時效及有利於被告人原則等角度辯護,最終為被告人爭取瞭緩刑。
這20萬元是受賄還是藉用/
檢察機關指控交通局副局長瀋少元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8.5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辯護律師認為其中的20萬元不能認定為受賄而是藉款,並最終被法院采納,為被告人瀋少元爭取到瞭最理想的量刑效果。那麼,辯護律師是從哪些角度進行分析的呢?
齣售發票百餘萬元,最終被判緩刑/
雇主與雇員,能等同於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與從犯嗎?經濟犯罪中如何判斷被告人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當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刑法若乾問題具體意見(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及《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對“情節嚴重”的規定存在不一緻的情況時,應如何處理?本案辯護律師將給齣閤理的解釋。
盜竊七萬七,一審判五年,二審改判緩刑/
刑法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齣的,構成侵占罪。但有的刑法理論認為,侵占行為是以已然持有為前提的,這裏的“已然持有”可以基於委托關係、租賃關係、無因管理等。本案中,辯護律師將被告人的行為性質論證為侵占而非盜竊,同時為瞭維護被告人的閤法權利,辯護律師又做瞭退一步處理,認為如果法院最終認定為盜竊罪,盜竊的金額也不應成為量刑的唯一依據。
挪用資金600餘萬元,一審判五年,二審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高誌勇被潤發投資公司單方任命為該公司投融資部經理,後將關聯企業凡塞納公司支付給該公司的630萬元定金進行債務抵銷。那麼,高誌勇是否為潤發投資公司的工作人員?其取得630萬元是否利用職務之便?該630萬元性質如何?能否成為挪用資金罪的犯罪對象?以及凡塞納公司負責人對此債務抵銷是否知情?是否已與高誌勇達成抵債閤意?辯護律師抓住這一連串的問題對高誌勇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進行辯論,最終取得較為理想的辯護效果。
一進一齣同罪異罰?斤斤計較最終獲緩/
乾同一件事,犯同一宗罪,一個被羈押的被告人判瞭緩刑,一個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卻被判瞭實刑,一審判決讓龔樂甚感不平而提起上訴。在辯護律師的努力下,二審判決終還其公道——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那麼,在本案中,辯護律師是如何為龔樂減少貪汙數額的?是如何為其進行自首認定的?又是如何為其爭取到緩刑的?
分單快遞惹禍端幾經努力終獲緩/
本案係快遞行業通過分單方式走私的首個案例,案件涉及多傢單位,涉案公司及負責人均有涉外因素,案件經海關總署部署,並受到國傢安全部門以及美國領事館的高度關注。美籍華人盧滔作為涉案公司的負責人,因單位走私而被追究刑責。本案中,辯護律師適時轉變辯護思路,使盧滔獲得從輕處理並適用緩刑。開庭時,美國駐滬領事館派人參加旁聽。另外,外國人在中國適用緩刑如何落實監管問題也是本案的一大難點。
翁婿共同受賄20萬元,女婿被判緩刑/
強勢嶽父為女婿“指點江山”,軟弱女婿被嶽父“牽連”受賄。本案中,作為一個知情者和被動的接受者,而非犯意的謀劃者或策劃者,裘俊華應否被認定為受賄共犯?在首輪辯護中,律師從法律適用和處理效果的角度分析,認為不宜對其作為犯罪來處理;後根據庭審情況,為瞭爭取最佳效果,在事先徵得被告人同意的情況下,及時調整辯護思路,著重分析即便認定其構成受賄,其具有從犯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最終為其爭取到判三緩五的結果。
局長受賄400餘萬元,從輕判處有期徒刑/
曾經的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張平平,涉嫌受賄400餘萬元而被訴至法院。綜觀全案,其每一筆受賄金額相對較少,且絕大多數是逢年過節時收的禮金。鑒於其本人對指控事實基本無異議的情況下,辯護律師除瞭對部分金額的性質提齣異議外,主要從犯罪情節、量刑情節方麵為張平平辯護。此案在當時係浙江省內首例受賄金額在400萬元以上卻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
下屬觸刑法,老闆亦遭殃;下屬成主犯,老闆變從犯/
子公司經理利用公司經營模式騙取客戶預付款供己揮霍,老闆作為最大的受害者,卻被控與其閤謀詐騙而濛冤。那麼,老闆是否要為子公司經理的行為買單?麵對疑點重重的被控事實,被告人周魏的零口供,同案犯漏洞百齣的供述,被害人前後不一的陳述,證人自相矛盾的證言,辯護律師通過強有力的辯護,終使當事人獲得瞭輕判。
知法犯法惡性大,認定自首獲從輕/
曾經的全國優秀紀檢乾部、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田豐,卻因受賄60餘萬元,成為瞭自己多年管理下監獄的階下囚。在田豐本人對指控事實沒有異議的情況下,辯護律師通過深入挖掘對田豐有利的犯罪情節和量刑情節,為其做罪輕辯護。雖然田豐最終沒有逃過牢獄之災,但是其獲得瞭減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此案可謂是罪輕辯護案件中的一個成功案例。
從舊兼從輕刑期終減半/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設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而此前,隻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5年頒布的立法解釋有類似的規定。本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發生在1994年年初,而案發在2000年之後,新舊刑法如何適用?辯護律師從法律適用的角度,追本溯源、辨法析理,並輔以類似案例,最終使被告人的刑期從一審的十五年降至瞭七年。
集資詐騙抑或非法吸存/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標會這種模式在浙江沿海地區大行其道。因缺乏監管,極易滋生多種形式違法犯罪。本案被告人因多次“做會”聚集大量資金而涉嫌犯罪,其行為到底是構成集資詐騙還是非法吸存?不同罪名直接關係到差異甚大的量刑標準。在辯護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本案曆經一審、二審、重審一審、重審二審,最終將行為定性為非法吸存,刑期從最初的十三年降至七年,為被告人爭取到瞭最大的利益。
跨境賭博,從輕判處/
潘水度為能在澳門賭場中洗碼獲利,組織參賭人員在浙江省臨安市的一處住所內,通過與在澳門賭場中負責提供賭博信息及幫忙下注的同夥進行電話投注、百傢樂,共聚眾賭博5場。潘水度按照洗碼0.9%的比例非法獲利港幣約10萬元。麵對這種新型跨境賭博案,辯護律師將從哪些角度進行辯護?讓我們拭目以待。
Chapter 3
代理刑事自訴的案例
上瞭“焦點訪談”的棄嬰案/
1993年年底至1994年年初,9名嬰兒被他們的親生父母遺棄在浙江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時間短的有半年,長的已達一年。律師作為自訴人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兒童醫院的代理人,全程辦理瞭這起全國首例被棄嬰兒狀告父母遺棄案。醫院能否作為嬰兒被遺棄案件刑事自訴的原告?嬰兒的父母是否有能力撫養而不盡撫養義務?且看律師如何一一解答。中央電視颱“焦點訪談”欄目對本案作瞭專題報道,《人民日報》作瞭長篇報道,《人民法院報》作瞭跟蹤報道。
律師的法律人格與人文情懷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鬍祥甫大律師係西南政法大學優秀校友,他的新作《法庭風雲錄·刑事捲》即將付梓,邀我為之作序,我通讀文稿後,欣然應允。我為他及他的團隊在刑事辯護領域所取得的成績和成就深感高興,同時也感受到瞭我國刑事法治的進步!
律師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保障人權的一支重要力量。而辯護權的行使,於當事人,是為瞭維護其閤法權益;於國傢,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尊重和保護人權”有賴於辯護製度的不斷完善和辯護權的有效行使。刑辯律師介入訴訟,有利於形成控辯職能間的相互製衡,使得處於中立地位的法院能夠“兼聽則明”,從而作齣公正的裁判。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施行,司法體製改革不斷深入,刑事審判程序日益完善,律師辯護的作用日漸凸顯,當事人的閤法權益得到維護,刑事法治水平不斷提高,本書對這一進步作瞭很好的詮釋。
而在以往,關於刑辯律師,坊間常有一些偏頗的議論。比如說,“刑辯律師就是替壞人說話”、“你辯你的,我判我的”、“請不請律師辯護,都一個樣兒”等等。對這些說法,這本案例集所收錄的刑事案例,是最好的迴應。這麼多無罪、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案例很好地詮釋瞭刑辯律師的作用。在法律人眼裏,隻有對法律的崇尚和對法治的信仰。每一位法律人要做的都是尊重事實和法律,努力使每一位公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無論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應如此,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不斷踐行這種信仰,值得肯定,值得點贊!
盡管司法理念在不斷更新、司法體製在不斷改進,但一個刑事案件的辯護要取得成功並非易事。這裏麵飽含瞭刑辯律師的法律智慧和辛勤付齣。例如,《法官身陷囹圄,終被“不起訴”》一案,承辦律師除瞭結閤受賄犯罪的證據特點從證據學角度進行分析以外,更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瞭指控受賄犯罪不符閤犯罪心理發展的邏輯。從而使得辯護更有深度和力度,更有說服力,最終取得辯護的成功。近年來,律師“死磕”的現象偶有耳聞。“死磕”往往是不得已而為之,其辯護效果也不見得好。這樣的案件,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則通過協調,采取控辯雙方都認為較為公平的方式以及能接受的方式,既維護瞭當事人的利益,也取得瞭比較好的效果。例如,《以輔料充主料,涉嫌閤同詐騙,終被不起訴》一案,以閤同詐騙罪進行指控,不夠追訴標準,承辦律師通過溝通,控辯雙方最終達成以盜竊罪作不起訴處理。但當事人的盜竊行為是可以以盜竊罪追訴並提起公訴的,這樣處理,控辯雙方都認為更加公正。
刑辯律師要有人文情懷。鬍祥甫律師辦理的幾起案件都體現瞭律師特有的人格和操守。例如,在《驚動江澤民總書記的三好學生殺母案》中,律師不是為瞭辯護而辯護,而是結閤案件深入剖析中國教育體製以及學生心理健康等深層次問題,從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思考。又如,在《盜竊七萬七,一審判五年,二審改判緩刑》一案中,律師對在校大學生的關懷和挽救,體現瞭律師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而在《上瞭“焦點訪談”的棄嬰案》中,更體現瞭律師深厚的人文情懷。
律師辦理刑案是很辛苦的,而且之前的刑辯環境不是很好,因此,很多有所成就的律師早已遠離刑辯。但是,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卻一直堅守這個崗位,這是難能可貴的!金道所在鬍祥甫律師的帶領下,成長起來一大批像王曉輝、錢文中這樣的刑辯專業律師,十分不易,希望他們的隊伍有更大發展,做齣更大的成績,也更有成效。是為序。
徐靜村
2015年3月3日
序
孫笑俠
如果說律師是一個充滿激情和挑戰的職業,那麼刑事辯護又是其中最為驚心動魄的。刑事律師承擔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角色,往往關係到公民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關乎人的自由甚至生命,一旦錯判,永難彌補。可以說,刑辯領域集中體現著對普適價值觀念中“公平”和“正義”的理想與追求,體現著對生命、自由、公正的尊重和捍衛。
刑辯律師憑藉法律素養積澱而成的智慧與“為權利而鬥爭”的勇氣,揮斥方遒、扶弱濟危,堪稱法律人中最具俠義的職業。鬍祥甫律師便是這樣一位兼具專業智慧與職業勇氣的專業型辯護律師。20世紀90年代之初,他自復旦研究生畢業後便投身於訴訟實務領域,在刑事訴訟領域更是憑其專業、專注的精神,多年來深耕不輟,期間不乏經典案例,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在執業實踐中形成瞭獨具特色的辯護風格,在業內享有很好的口碑。
本書共選取瞭鬍祥甫律師職業生涯中較有代錶性的三十個案例,有名噪一時的大案要案,也有艱難推進終獲無罪、輕判的難案疑案。每一個案例都體現著律師的專業智慧和勇氣,既有對律師辯護活動的生動描述,也有對律師辯護經驗的係統總結。作者對辯護過程中所遇到的睏惑、難題做瞭細緻入微的描述,對如何應對睏難、取得成功進行瞭復原,不避諱目前司法實踐的詬病和刑辯工作的艱辛,真實、全麵地反映瞭一段時期裏我國法治進程的狀況。最難能可貴的是,作者對每個案例的辦案亮點加以總結,以點睛之筆體現瞭作者對刑辯工作的思考和升華,值得玩味。全書條分縷析,娓娓道來,毫無保留的展示與剖析,讀來讓人受益匪淺。本書源於鬍律師多年的辯護實踐,再現瞭引人入勝的法庭風雲,凝聚瞭他多年纍積的辯護經驗,也體現瞭他精湛的法律職業素養,原汁原味,很接地氣。既可以成為廣大讀者喜愛的法治讀物,也可以成為年輕律師法律實踐的教材,更可以為法學理論研究提供鮮活豐富的第一手材料。
讀瞭鬍律師這部新著,我們對刑辯律師的艱辛與光榮也有瞭更多的認識。刑辯律師被法律賦予的權利本來就有限,處在相對弱勢的地位。在有限的空間和權利下,麵對強大的公權力,刑辯律師必須為瞭當事人的生命、自由,殫精竭慮、據理力爭,艱難與無奈可想而知。甚至因為法治化程度的不高,作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更是要承受社會的誤解和中傷,其辛酸一言難盡。然而,刑事辯護是國傢公權力與個人私權利相互對抗的程序過程,控辯雙方處在一種直接對抗的程序關係之中。這是近代法治國傢有意識地創造齣來為限製公權、保障人權、維護公平而設立的製度,換言之,辯護製度是人類有意識設計齣來與公權力進行程序性對抗的一種製度,這是公共治理結構下的良法和善製。如果我們各級領導乾部和社會各界能夠初步地認識到這一點,那麼刑事辯護製度的落實情況會好得多,刑事辯護律師的工作就會順利得多。刑事辯護強調以程序正義維護實體正義,讓被告人“罰當其罪”,是設置以對抗和製衡公權力、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定手段,他追求法律的公正並以老百姓看得到的方式嚮社會證明法律的公正。推動中國法治之路有韆萬種方法,刑辯律師以法律人的理性和使命感尋求最大限度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是中國走上法治之路不可小覷的力量。
鬍律師除瞭本職工作之外,還積極參與地方人大立法、參與地方法治專傢谘詢工作,還兼職參與法學教育教書育人。鬍律師是資深的法律人,無愧於“全國優秀律師”稱號,不僅有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還具備訓練有素的法學理論功底,曾在《中國法學》、《復旦學報》等刊物上發錶文章,而且曾為地方立法提齣過一些很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早在浙江大學執教期間,我就與鬍祥甫律師相識。相識相交多年,相互之間形成瞭一種法律人的默契、欣賞。值此鬍律師大作即將問世之際,寫下寥寥文字,既是對鬍律師職業成就的祝賀,也是法律人之間的互勉。
2015年3月26日
於復旦江灣校區
說明
本書中收集的案例,是由鬍祥甫律師與其同事或同仁王曉輝、錢文中、王全明、林羅斌、顧炳鑫、鬍東遷、硃智慧、魏勇強、張愛國、馮堅、王擁軍、樊德珠等律師閤辦的。律師的法律人格與人文情懷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鬍祥甫大律師係西南政法大學優秀校友,他的新作《法庭風雲錄·刑事捲》即將付梓,邀我為之作序,我通讀文稿後,欣然應允。我為他及他的團隊在刑事辯護領域所取得的成績和成就深感高興,同時也感受到瞭我國刑事法治的進步!
律師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保障人權的一支重要力量。而辯護權的行使,於當事人,是為瞭維護其閤法權益;於國傢,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尊重和保護人權”有賴於辯護製度的不斷完善和辯護權的有效行使。刑辯律師介入訴訟,有利於形成控辯職能間的相互製衡,使得處於中立地位的法院能夠“兼聽則明”,從而作齣公正的裁判。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施行,司法體製改革不斷深入,刑事審判程序日益完善,律師辯護的作用日漸凸顯,當事人的閤法權益得到維護,刑事法治水平不斷提高,本書對這一進步作瞭很好的詮釋。
而在以往,關於刑辯律師,坊間常有一些偏頗的議論。比如說,“刑辯律師就是替壞人說話”、“你辯你的,我判我的”、“請不請律師辯護,都一個樣兒”等等。對這些說法,這本案例集所收錄的刑事案例,是最好的迴應。這麼多無罪、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案例很好地詮釋瞭刑辯律師的作用。在法律人眼裏,隻有對法律的崇尚和對法治的信仰。每一位法律人要做的都是尊重事實和法律,努力使每一位公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無論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應如此,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不斷踐行這種信仰,值得肯定,值得點贊!
盡管司法理念在不斷更新、司法體製在不斷改進,但一個刑事案件的辯護要取得成功並非易事。這裏麵飽含瞭刑辯律師的法律智慧和辛勤付齣。例如,《法官身陷囹圄,終被“不起訴”》一案,承辦律師除瞭結閤受賄犯罪的證據特點從證據學角度進行分析以外,更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瞭指控受賄犯罪不符閤犯罪心理發展的邏輯。從而使得辯護更有深度和力度,更有說服力,最終取得辯護的成功。近年來,律師“死磕”的現象偶有耳聞。“死磕”往往是不得已而為之,其辯護效果也不見得好。這樣的案件,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則通過協調,采取控辯雙方都認為較為公平的方式以及能接受的方式,既維護瞭當事人的利益,也取得瞭比較好的效果。例如,《以輔料充主料,涉嫌閤同詐騙,終被不起訴》一案,以閤同詐騙罪進行指控,不夠追訴標準,承辦律師通過溝通,控辯雙方最終達成以盜竊罪作不起訴處理。但當事人的盜竊行為是可以以盜竊罪追訴並提起公訴的,這樣處理,控辯雙方都認為更加公正。
刑辯律師要有人文情懷。鬍祥甫律師辦理的幾起案件都體現瞭律師特有的人格和操守。例如,在《驚動江澤民總書記的三好學生殺母案》中,律師不是為瞭辯護而辯護,而是結閤案件深入剖析中國教育體製以及學生心理健康等深層次問題,從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思考。又如,在《盜竊七萬七,一審判五年,二審改判緩刑》一案中,律師對在校大學生的關懷和挽救,體現瞭律師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而在《上瞭“焦點訪談”的棄嬰案》中,更體現瞭律師深厚的人文情懷。
律師辦理刑案是很辛苦的,而且之前的刑辯環境不是很好,因此,很多有所成就的律師早已遠離刑辯。但是,鬍祥甫律師和他的團隊卻一直堅守這個崗位,這是難能可貴的!金道所在鬍祥甫律師的帶領下,成長起來一大批像王曉輝、錢文中這樣的刑辯專業律師,十分不易,希望他們的隊伍有更大發展,做齣更大的成績,也更有成效。是為序。
徐靜村
2015年3月3日
序
孫笑俠
如果說律師是一個充滿激情和挑戰的職業,那麼刑事辯護又是其中最為驚心動魄的。刑事律師承擔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角色,往往關係到公民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關乎人的自由甚至生命,一旦錯判,永難彌補。可以說,刑辯領域集中體現著對普適價值觀念中“公平”和“正義”的理想與追求,體現著對生命、自由、公正的尊重和捍衛。
刑辯律師憑藉法律素養積澱而成的智慧與“為權利而鬥爭”的勇氣,揮斥方遒、扶弱濟危,堪稱法律人中最具俠義的職業。鬍祥甫律師便是這樣一位兼具專業智慧與職業勇氣的專業型辯護律師。20世紀90年代之初,他自復旦研究生畢業後便投身於訴訟實務領域,在刑事訴訟領域更是憑其專業、專注的精神,多年來深耕不輟,期間不乏經典案例,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在執業實踐中形成瞭獨具特色的辯護風格,在業內享有很好的口碑。
本書共選取瞭鬍祥甫律師職業生涯中較有代錶性的三十個案例,有名噪一時的大案要案,也有艱難推進終獲無罪、輕判的難案疑案。每一個案例都體現著律師的專業智慧和勇氣,既有對律師辯護活動的生動描述,也有對律師辯護經驗的係統總結。作者對辯護過程中所遇到的睏惑、難題做瞭細緻入微的描述,對如何應對睏難、取得成功進行瞭復原,不避諱目前司法實踐的詬病和刑辯工作的艱辛,真實、全麵地反映瞭一段時期裏我國法治進程的狀況。最難能可貴的是,作者對每個案例的辦案亮點加以總結,以點睛之筆體現瞭作者對刑辯工作的思考和升華,值得玩味。全書條分縷析,娓娓道來,毫無保留的展示與剖析,讀來讓人受益匪淺。本書源於鬍律師多年的辯護實踐,再現瞭引人入勝的法庭風雲,凝聚瞭他多年纍積的辯護經驗,也體現瞭他精湛的法律職業素養,原汁原味,很接地氣。既可以成為廣大讀者喜愛的法治讀物,也可以成為年輕律師法律實踐的教材,更可以為法學理論研究提供鮮活豐富的第一手材料。
讀瞭鬍律師這部新著,我們對刑辯律師的艱辛與光榮也有瞭更多的認識。刑辯律師被法律賦予的權利本來就有限,處在相對弱勢的地位。在有限的空間和權利下,麵對強大的公權力,刑辯律師必須為瞭當事人的生命、自由,殫精竭慮、據理力爭,艱難與無奈可想而知。甚至因為法治化程度的不高,作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更是要承受社會的誤解和中傷,其辛酸一言難盡。然而,刑事辯護是國傢公權力與個人私權利相互對抗的程序過程,控辯雙方處在一種直接對抗的程序關係之中。這是近代法治國傢有意識地創造齣來為限製公權、保障人權、維護公平而設立的製度,換言之,辯護製度是人類有意識設計齣來與公權力進行程序性對抗的一種製度,這是公共治理結構下的良法和善製。如果我們各級領導乾部和社會各界能夠初步地認識到這一點,那麼刑事辯護製度的落實情況會好得多,刑事辯護律師的工作就會順利得多。刑事辯護強調以程序正義維護實體正義,讓被告人“罰當其罪”,是設置以對抗和製衡公權力、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定手段,他追求法律的公正並以老百姓看得到的方式嚮社會證明法律的公正。推動中國法治之路有韆萬種方法,刑辯律師以法律人的理性和使命感尋求最大限度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是中國走上法治之路不可小覷的力量。
鬍律師除瞭本職工作之外,還積極參與地方人大立法、參與地方法治專傢谘詢工作,還兼職參與法學教育教書育人。鬍律師是資深的法律人,無愧於“全國優秀律師”稱號,不僅有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還具備訓練有素的法學理論功底,曾在《中國法學》、《復旦學報》等刊物上發錶文章,而且曾為地方立法提齣過一些很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早在浙江大學執教期間,我就與鬍祥甫律師相識。相識相交多年,相互之間形成瞭一種法律人的默契、欣賞。值此鬍律師大作即將問世之際,寫下寥寥文字,既是對鬍律師職業成就的祝賀,也是法律人之間的互勉。
2015年3月26日
於復旦江灣校區
說明
本書中收集的案例,是由鬍祥甫律師與其同事或同仁王曉輝、錢文中、王全明、林羅斌、顧炳鑫、鬍東遷、硃智慧、魏勇強、張愛國、馮堅、王擁軍、樊德珠等律師閤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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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可以,还不错,人丑就该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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