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唐五代曆史研究的新收獲,為唐五代轉型提供瞭一個新的認識框架。
陸揚先生的研究取徑十分多元,除比較史學的方法外,根據研究需要,還采用現在西方中古史研究中方興未艾的“文史閤流”的研究方法,即研究文學的學者越來越關心曆史的問題;研究曆史的學者也不得不開始重視以前被定義為文學或其他一類的資料,然後用這些資料來瞭解其所研究的時代。同時,陸揚先生也注意使用藝術史研究中所擅長的視覺材料進行分析。
內容簡介
《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由一係列有密切關聯而又獨立成篇的論文組成。論文通過結閤心態史、文化史和製度史等諸多取徑來重新觀察唐後期到五代的政治文化,以唐後期的皇權政治和清流文化為考察重點,試圖為唐五代的轉型提供一個新的認識框架。本書強調從唐代特殊的政治心態和文化想象的角度去理解清流文化及其代錶性群體在晚唐五代社會中的壟斷和自我延續的能力,去捕捉促成這些現象的種種無形的力量,並解釋唐代新政治文化的兩個層麵如何互動並産生新的政治格局,同時也使得唐帝國的政治文化理念在影響日益顯著的同時也諷刺性地削弱瞭唐帝國自身的存在能力。
作者簡介
陸揚,北京大學曆史係和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唐五代政治與文化史、中國中古佛教文化史、比較史學史。參與編撰EarlyMedievalChina:ASourcebook。
精彩書評
陸揚的研究範圍主要包涵中古中國社會的曆史、宗教和文化,兼及比較史學史和近現代中國學術史。對於中古史,陸揚主要成果在兩個領域:一是唐五代時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轉型問題,已經完成英文專著《九世紀中國的皇帝及其敵人:唐憲宗及其時代研究》(Emperor and His Enemies in Ninth Century China: A Study of Tang Xianzong and His Time),相關的論文有在《唐研究》上發錶的《從西川和浙西事件論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等;二是關於六朝到五代時期以佛教僧侶階層為中心的中土佛教知識係統和寺院主義(Monasticism)的形成,以及受這種知識係統影響而建立起來的佛教文化觀和史傳傳統等問題,在這方麵,發錶瞭中英文本長文《解讀<鳩摩羅什傳>:兼談中國中古早期的佛教文化與史學》、《中國佛教文學中的祖師形象的演變——以道安、慧能和孫悟空為中心》,在學界影響日益深遠。他的成果正如火山爆發一樣噴發齣來,相信今後若乾年的中古史研究,將是一個“陸揚的時代”。
——榮新江
目錄
序論/
上篇
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
從新齣墓誌再論9世紀初劍南西川劉闢事件/
9世紀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領袖
——以梁守謙和劉弘規為例/
論馮道的生涯
——兼談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邊緣與核心/
下篇
唐代的清流文化
——一個現象的概述/
上官婉兒和她的製作者/
論唐五代社會與政治中的詞臣與詞臣傢族
——以新齣石刻資料為例/
從墓誌的史料分析走嚮墓誌的史學分析
——以《新齣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為中心/
附錄:西方唐史研究概觀/
後記/
前言/序言
序論
《清流文化與唐帝國》這部相當不成熟的小書主要收入瞭我在過去四五年內撰寫的有關唐五代政治文化的文章。雖然這些文章從構思到最終完成,常常經過相當漫長的歲月,其間又不斷受到新的史學觀念和研究成果的影響,但它們之間仍有著密切的關聯,可以說都是圍繞兩個在我看來非常重要也互為依托的曆史課題,一是唐後期皇帝權威的特殊性對唐代政治秩序的影響,二是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的構成,所以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論文匯集,而是仍待完成的兩部專著的縮略版,這兩部著作一是討論8到10世紀權力結構的變化,一是從南北朝到五代的文與政治的關係,收入本書的文章呈現的是那兩部著作的部分主要觀點。這些文章原先在學術期刊和論文集裏刊載過,這次趁著成書的機會,我又將其中絕大部分文章作瞭修訂擴充,個彆文章改寫擴充的幅度之大,幾近於重寫,目的是盡量將原先版本中錶述不清楚或證據不夠充分的地方加以改進。內容上沒有更動的隻有本書下篇中的《從墓誌的史料分析走嚮墓誌的史學分析》一文和附錄中的《西方唐史研究概觀》,前者是有特定針對性的書評,雖然文中關於中古墓誌研究方法的討論與本書中其他文章有直接關聯,但既然是發錶過的書評,並不適宜改動。《西方唐史研究概觀》是為中華書局齣版的《北美中國學:研究概述與文獻資源》特彆撰寫的一章,原本打算在此基礎上寫成一本給研究生讀的唐史研究的入門手冊,但由於我個人的興趣轉移,也遲遲未能完成。《北美中國學》齣版於2010年,之後幾年間歐美的唐史研究又有不少進展,這些隻能留待今後有機會再補充瞭。
接下來我想說明一下這部書裏的文章主要涉及瞭哪些重要的學術問題,特彆是為何我要用“清流文化與唐帝國”作為概括性的書名。雖然我到近年纔真正傾嚮於采用“清流”和“清流文化”這些概念來描述和分析中晚唐政治文化和群體的重大變化,我對唐代這些現象的關注、基本解釋框架的形成等等,都應該追溯到撰寫博士論文的年代。我仍清楚地記得,1997年一個深鞦的下午,溫暖的陽光灑滿卡內基湖畔的紅葉,我送傢人去大學上課,隨身帶上瞭從葛思德圖書館藉來的孫國棟的《唐宋史論叢》。孫國棟先生的研究我那時已經大體熟悉,尤其是他那篇精巧的小文《從〈夢遊錄〉看唐代文人遷官的最優途徑》。攜帶該書原本是為瞭細讀收入其中的《唐代三省製之發展研究》,沒想到那大半個下午,真正吸引我的卻是《唐宋之際社會門第之消融》一文,閱讀之時就感覺孫先生的分析雖豐富而有創見,卻難以說服我,尤其是他將唐代政治精英按傢族齣身做簡單分類,並將唐代門胄子弟和舊門大族成員做簡單對等,在我看來尤易造成曆史認知上的紊亂,因為這種方法既不能全麵反映唐代的情況,也不能準確說明唐人仕途成功的關鍵因素。我當時隨手將自己的一些讀後感記下,這就構成瞭今後思考這一問題的開端。
這種對唐宋間政治與社會精英的變化的研究興趣可以說發生在一個對我個人而言很不尋常的時刻,其結果可以說既不幸又很幸運。那時我剛被普林斯頓大學聘為助理教授,但因博士論文尚未完成,所以隻能先擔任全職講師(Instructor)。我研究工作的重心之一是想要解釋從8世紀晚期到9世紀前期,唐代的政治格局究竟發生瞭何種根本性的變化,所以精力大都花在探尋從朝廷到地方的官製、軍事和財政等方麵變化的脈絡,尤其是唐憲宗元和時代的朝廷政治以及中央與藩鎮的關係。和十八年後的今天相比,那是一個很不相同的年代。學界對安史之亂後的唐帝國的研究遠不如唐前期研究來得豐富,許多重大問題尚未被觸及,具有開拓意義的綜閤研究尤其罕見。就我特彆關注的政治史、製度史和財政史而言,當時最具原創性的論著仍主要齣自日本學者之手,從日野開三郎、鬆井秀一、堀敏一、礪波護等前輩學人到年輕一代的妹尾達彥、高橋繼男和渡邊孝等都是這方麵的代錶。雖然不齣數年工夫,中國學界的研究就呈現齣瞭後來居上之勢,但在那一刻仍顯得較為薄弱,比較重要的是張國剛的藩鎮研究,袁剛的唐後期中樞體製研究和陳明光、吳麗娛、李錦綉等的財政史研究。西方學界的情況與此類似,主要貢獻還是來自於杜希德(Denis C. Twitchett)、查爾斯·彼得森(Charles Peterson)和麥大維(David McMullen)等人的論著。如今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研究對象的唐代墓誌,那時也隻有很少數的學者有意識地加以利用。在這個意義上我的唐後期政治史研究也算是一種充滿勇氣的冒險。
之所以會選擇9世紀前期的唐憲宗時代作為博士論文的課題,迴想起來,原因至少有如下幾個:首先,我對所謂盛世的唐前期的興趣遠不如對紛亂多變的後期來得大,這一傾嚮既齣於史學的考慮也有個人的傾嚮。從史學角度而言,我覺得中國隻有到瞭9世紀,保存下來的文獻資料纔開始具有足夠的多樣性,讓研究者能聆聽到多種聲音,窺探到對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我個人也更留意復雜而多變的現象和人物,唐代前期的很多人事往往被官方粉飾性的史撰文字所左右,麵目顯得單一而刻闆,後期的特殊境況使人物與事件的復雜性能在各種書寫中得到更多的呈現,也更能使人看到曆史的種種潛流如何在迴環激蕩中衝齣峽口,釀成巨潮。其次,唐後期朝廷的政治生命力之強是個難以用史學界慣常接受的論述框架來解釋的現象。在這個問題上日野開三郎的論述對我最有啓發,他是唯一能從積極角度去看待唐後期唐廷自我調節能力的史傢,也是唯一能在陳寅恪之外提供一個唐後期由中興到最終崩潰的解釋框架的史傢。我那時希望能在重新檢驗他的分析的基礎上對唐後期的變化作齣綜閤性的解釋。
除瞭以上兩個重要理由之外,我的選題也和我被西方中古史的研究吸引有關,特彆是約瑟夫·斯特雷耶(Joseph Strayer)、約翰·鮑德溫(John W. Baldwin) 和威廉·切斯特·喬丹(William Chester Jordan)為代錶的美國學界對歐洲中古盛期(High Middle Ages)的三位法國重要君王的詳盡研究。其中最讓我欽佩的是斯特雷耶對美男子菲律普(Philip the Fair)的研究,他能在直接有關美男子菲律普影響法國宮廷政治的材料幾乎付之闕如的情況下,通過對宮廷各種重要職位的人選、職能的精細分析,巧妙得齣美男子菲律普纔是掌控全局之人的結論,否定瞭此前學界認為美男子菲律普隻是個傀儡的流行看法。這讓我在中國製度史研究之外看到瞭一個不同的境界。我當時感覺包括憲宗在內的唐後期君主和美男子菲律普的情況相當接近,也就是他們對帝國的政治決策究竟有多大作用,僅僅依靠簡單的史學邏輯來分析是難以獲得有深度的認知的,而若處理不好這一問題,對整個唐後期政治的理解就會産生很大的偏差。
在本書收入的文字裏,直接來自當年博士論文的隻有《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原名《從西川和浙西事件看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篇,是根據博論的一節擴充而成,基本呈現瞭當時的視角和分析手法。另一篇與博士論文有關聯的文章是《9世紀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領袖——以梁守謙和劉弘規為例》,其中主要看法雖來自於博論中有關宦官體製的部分,真正寫成更為全麵的論述則是在十年之後瞭。在《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之前,幾乎沒有史傢從藩鎮領導層的認知和立場去看待藩鎮和朝廷的衝突,也沒有史傢對這兩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做過分析。我的齣發點不隻是要說明元和初年的這兩個事件對憲宗建立其政治模式的關鍵性影響,還想提醒學界憲宗在處理這兩個事件中樹立起來的個人威望為元和時代朝廷日益占據政治製高點帶來瞭無形的幫助。上世紀90年代以前,“勢”在古代政治中的作用甚少為研究者重視,我的看法間接受到羅誌田分析民國北伐勝利的輿論因素的啓發。但我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這兩個例子說明新的政治史不再隻是關於人物和事件的曆史,更是關於行動中的人或群體對權威和閤法性的不同認知的曆史,這種不同的認知以及導緻的政治行為的錯位常常是衝突的根源所在,這一認識在史學上的意義要比解釋具體事件深遠得多。當下史學頗為流行地方視角,但我的文章則和這一取徑有頗大的差異,倒不是因為我覺得這種視角沒有價值,而是我感覺唐代的資料尚未豐富到讓我有信心完全采用這種視角。至於現在有些學者全然不顧曆史書寫的內在局限和唐代地方社會的復雜性,將來自唐代地方的暴力抗拒都視為被壓抑的地方聲音的宣泄,並由此做齣價值判斷,結果是曆史分寸感的喪失。
也許因為這篇文章隱含的“顛覆”傾嚮,2002年在《唐研究》刊齣以來影響瞭一些年輕的唐史學人,她(他)們的研究也支持瞭我的整體判斷。但我仍感覺文章的口吻過於正麵,對元和時代政治的走嚮顯得過度積極,缺乏必要的反諷。有趣的是,文章發錶整整十年後,五方新齣土的墓誌意外地從完全不同的方嚮有力地支持瞭我當年對劉闢事件的分析,於是我又撰寫瞭《從新齣墓誌再論9世紀初劍南西川劉闢事件及其相關問題》一文,但此刻的文字已盡量褪去當年那種正麵的色調,更希望呈現曆史那灰色的麵相。
迴顧寫博士論文的曆程,記憶猶新的是,《唐宋之際社會門第之消融》一文所引發的那些問題,不僅占據瞭我不少思考的時光,也逐漸使我意識到唐代中後期的士大夫有獨特的政治評價話語體係,以往被唐研究領域學者不假思索采用作曆史證據的許多文字,包括對政事、財政、軍事、外交乃至社會現實和往昔曆史的種種敘述和議論,都需要更符閤曆史語境的文本解讀,或者說需要透過一層濾鏡,纔能比較準確地把握其史學上的利用價值。這就影響到博士論文涉及的許多方麵,但由於原先設定的範圍和時間的限定,使我不得不按既有的史學路數繼續沿政治史和製度史的方嚮推進,雖然讀過我的博士論文的學界同行大都認為它對整體瞭解中晚唐政治和社會有實質的貢獻,我本人卻並不滿意。當時我已開始將自己定位成一個後現代的經驗主義曆史學者(A post�瞞odern empiricist historian),乍聽起來這個定位充滿矛盾,其實我想做到的是在解讀唐代書寫時,除瞭對相關的史實做盡可能嚴格的考辨,還需不斷反省潛藏在這些書寫裏的修辭意嚮和話外之音、書寫者與書寫之間的復雜關係以及我個人的史學立場,這樣纔能盡可能避免盲目的實證主義傾嚮。所以在博士論文的寫作過程中,我始終感覺對很多書寫的性質的辨析和曆史現象的闡釋仍帶有簡單的實證傾嚮,揭示齣來的曆史圖景也不夠豐富。盡管若乾年後,我以博士論文為基礎,將之擴充成為一部關於8到9世紀唐帝國政治變化的英文書稿,但那已經不太能代錶我的史學思考和旨趣,這也是我為何遲遲不願尋求那一部書稿齣版機會的主要原因。若要對唐後期有一種全局性的洞察,首先就需要對唐五代的各種書寫作更係統的批判性解讀,然後纔能確立起符閤當下史學要求的敘述。這項工作也應該以充分闡釋清流文化這樣的現象作為前提,但如此一來,研究涉及的範圍更大,要討論的問題也更錯綜復雜,幾乎牽一發而動全身,不可能以碎片化的局部研究來達到目的。對我這樣一個意誌力薄弱而學術寫作能力又差的人來說,真可謂是 mission impossible。從學術生涯的角度來說,這種不切實際的固執是非常不明智的,不僅我個人為此付齣代價,也讓對我寄予希望的師長同行承擔瞭很多壓力;但值得慶幸的是,這一過程反而使我對未來工作的意義有瞭更明確的認識,也使我更能體會史學研究的終極樂趣。
另一件幸運的事是,在此前博士論文的研究和寫作中,我已注意並討論瞭唐代政治理念和運作中一個特有的現象,就是作為個人的皇帝和作為一種製度的皇帝之間的重要區彆。一般研究帝製中國時,學者習慣於區分作為個人的皇帝和通過官僚係統體現的朝廷(或皇帝)的權威,往往將前者意義上的君主私人意誌視為很多內廷機構權力膨脹的根源,同時習慣於將後者看作正常情況下比較符閤傳統政治理性的權力運用。這種區分也被廣泛用於解釋唐後期政治體製的種種現象。這一認知最大的問題在於未能認識到製度化的皇帝權威的巨大象徵意義和積極作用,而這在我看來纔是唐後期政治局麵得以維持的秘訣之一。正是在麵對來自各方的挑戰和重重危機之時,以唐德宗和憲宗為代錶的君主認識到通過中央官僚係統傳達的朝廷權威已不足以産生預期的效應,原因是中央官僚係統和挑戰的主要來源——地方藩鎮體製——之間,存在著韆絲萬縷的關係,僅僅依靠這一種政治權威的傳遞方式,一旦受到對方的抗拒,朝廷就會陷入被動的狀態,這種被動甚至會引發更大的政治危機。同時從行政有效性的角度而言,在瞬息萬變的政治局麵下,唐代官僚體製的復雜運作過程和等級觀念也很容易使其喪失必要的靈活性和權威的有效性,因此需要在這之外建立一種新的權威體製來加以彌補。建中四年(783)熟悉政治情況的陸贄就曾給德宗如下建議:
至於君人有大柄,立國有大權,得之必強,失之必弱,是則曆代不易,百王所同。夫君人之柄,在明其德威;立國之權,在審其輕重。德與威不可偏廢也,輕與重不可倒持也。蓄威以昭德,偏廢則危;居重以馭輕,倒持則悖。恃威則德喪於身,取敗之道也;失重則輕移諸己,啓禍之門也。陛下天锡勇智,誌期削平,忿茲昏迷,整旅奮伐,海內震疊,莫敢寜居,此誠英主撥亂拯物,不得已而用之。然威武四加,非謂蓄矣。所可兢兢保惜,慎守而不失者,唯居重馭輕之權耳。陛下又果於成務,急於應機,竭國以奉軍,頃中以資外,倒持之勢,今又似焉。
陸贄撰,王素點校《陸贄集》捲十一,中華書局,2006年,335頁。
陸贄正是察覺到瞭德宗統治初期內輕外重的失衡現象,纔提醒德宗要牢牢掌握“居重馭輕之權”。在當時的現實環境中,恐怕隻有依靠皇帝權威這麵旗幟纔能達到這一目的。德宗後來的體製改造正是沿著這一思路進行。
首先在8世紀的最後二十年內,齣現瞭一個以製度化皇帝權威為核心的新政治秩序,代錶這一政治秩序的是嚴格意義上的內廷權力係統,和外朝官僚體係之間呈現平行運行的局麵,雙方各自的職能根據新的情勢作齣相應的調整,兩者的權力平衡最終要靠皇帝來維係。這一新模式既不同於學界普遍接受的所謂南衙北司之爭,也不同於當時有學者提齣的所謂新三頭中樞體製。內廷的權力機構,無論是內諸司使還是學士院,代錶的主要是製度化的皇帝權威而非皇帝的私人意誌。所謂製度化的皇帝權威,是指這種權威看似直接來自皇帝本人,實則必須通過製度化的內廷機構來彰顯,而不是任由皇帝的私人意誌來左右。但是相較於外廷官僚係統體現的朝廷權威來說,內廷機構象徵的皇帝權威又顯得直接而個人化,形成一種特殊的威力。這一體製既然圍繞皇帝權威而展開,勢必對皇帝的統治素質提齣瞭更高的要求,因為這一體製要能成功運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皇帝能理解和遵守這一體製要求的權力分配規則,也取決於皇帝在內外廷之間的政治仲裁能力。這一體製的靈活運用可以使朝廷多一層保障,在其自身和地方挑戰者之間提供一種政治運作空間,既便於維持政治底綫也便於妥協。
這一體製從誕生到成熟,其間頗為麯摺,但變化的大緻方嚮是清晰的,隻是具體過程充滿瞭不可預知性的因素。在相應機構的設立和運作上,既有在來自外部種種壓力下的倉促抉擇,也有君主個人性格意誌的烙印,唐帝國內部各種政治勢力對這一體製的認知和應對也因不同時空狀態而變化。比如德宗既自信又敏感的性格,加上他統治初期與藩鎮的大規模衝突所帶來的陰影,使得他在統治後期,更傾嚮一種“內斂”的統治模式,倚重以少數親信為核心、以內廷為決策場所的政治運作,這一偏嚮造成平行係統的失衡,最終導緻瞭所謂的“二王事件”,引發外朝的普遍不滿。這種嚮內廷過度傾斜的情況隨即在憲宗時代得到瞭糾正,朝廷大政的宰相負責製、學士院秩序的建立和知樞密地位的確立都是重新調整決策係統的關鍵步驟。這些調整使內外廷權力更為均衡,但總體而言,德宗所做的是一種化腐朽為神奇的權力重組,一種新型的君主獨裁。伴隨著這一體製齣現的是製度化的宦官權威。《9世紀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領袖——以梁守謙和劉弘規為例》一文集中論述的就是9世紀前期的這一變化。對於以往的唐史研究來說,唐後期的宦官製度化和宦官權力的膨脹似乎已經有瞭現成的解釋,也就是將之視作在皇權衰退時代政治紊亂的結果,這似乎和大傢印象中宦官操縱皇帝人選等現象能很容易聯係到一起。但這些看法不僅常陷於史學邏輯上的自相矛盾,也缺乏曆史現場感,甚至和史料中的大量描述相違背。關鍵原因是缺乏曆史的想象力,未能將宦官機構的權力增長及其閤法性和中晚唐體製化的皇帝權威對應起來考慮,同時簡單地將唐後期宦官權力的增長看作一個綫性發展的過程。本人主張將唐後期宦官的政治權力的內涵作齣更精確的界定,並將這種權力置於更為復雜的曆史境遇之中加以解釋。製度化的宦官係統造成瞭兩個結果,一是很大程度上避免瞭因皇帝個人寵信而驟然掌控朝野大權的權閹現象,這一現象在安史之亂後曾頻繁齣現,如李輔國、程元振、魚朝恩等等,但在德宗之後,即便有,比如憲宗時期的吐突承璀,也隻是曇花一現,取而代之的是像梁守謙和劉弘規這樣的憑藉多年政治貢獻和行政服務而登上權力巔峰的宦官官僚。德宗時期齣現的這一根本性變化使宦官體製能更有效地起到維護皇帝乃至朝廷權威的作用;二是在此過程中,作為皇帝權威的物質性體現的宦官機構,更加具有瞭政治的正當性,也逐漸産生齣強烈的群體意識,進而與難以適應這種變化的皇帝産生衝突。
以上大體是我撰寫博士論文時形成的對唐後期政治模式的基本看法,我之所以覺得這是件幸運的事,是因這些看法促使我改弦更張,從另一個角度去重新看待唐代中後期的政治文化精英的形成和意義。最初我被《唐宋之際社會門第之消融》一文所吸引,除瞭關心唐後期政治人物的身份背景之外,也和當時西方宋史界對唐宋社會階層流動的熱烈討論有關。可是我深感西方宋史界的分析並沒有建立在對中晚唐的深入瞭解上,如迄今仍有不小影響的郝若貝(Robert Hartwell)對唐至明中葉的社會精英變化的論說,將唐後期整個上層統治集團界定為所謂的“貴族”(aristocracy)。這一論說基本是以宋代成熟期的某些現象為齣發點,用化約的方式製造齣唐代的某種理想形態,將兩者加以比較以確定變化的特性,並且找尋導嚮宋代這些現象的唐代元素,這是一種典型的後見之明。這一模式顯然受到內藤湖南學說的引導,同時也滲入西方社會學對傳統中國的社會精英的理解,實際上簡化瞭唐代復雜的變化過程,尤其忽視中晚唐變化的豐富性和重要性,以至於從8世紀後期到10世紀前期的曆史成瞭印證宋代某些特點的曆史注腳。清流群體就是一個在此種視角下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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