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美國侵權法》是法學院學生的教科書。當然,本書對其他人員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本書試圖用明晰的、敘述性的語言闡述侵權法的基本原則。通過對支配侵權行為的基本規則的闡述以及對它們適用於具體案情的論述,《美國侵權法》為讀者提供瞭掌握侵權法律製度的主要麵貌的堅實基礎。
內容簡介
本書是美國法學院學生的教科書。當然,對其他理論研究及實務工作人員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本書通過對兩百多個簡短生動的典型案例的介紹分析,用清晰易懂的敘述性語言闡述瞭美國侵權法的基本原則和美國侵權法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為讀者提供瞭掌握侵權法律製度的主要麵貌的堅實基礎。本書對如何將這些案例及各案例的法院意見適用於對人身傷害或財産損失的受害人作齣賠償的龐大的法律機製作瞭闡述。使用其他案例教科書的同學們也會得益於本書,因為本書采取瞭美國傳統的內容編排順序並遵循瞭學習侵權法應當遵循的主流方法。本書中所討論的許多案例被收集在美國其他案例教科書中,對這些案例的闡述旨在使讀者能即刻掌握它們的要點。本書旨在對侵權法采用”輔導叢書”(horn-book)的形式為上述學習侵權法的方法提供輔助。
作者簡介
文森特·R·約翰遜畢業於美國Notre Dame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J.D.):後來在Yale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LL.M.)。現為美國得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市聖瑪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學教授。他主要的研究領域是侵權法和律師職業道德,《美國侵權法》(英文全稱為Mastering Torts)是他在此領域齣版的第三本著作。此外,他還在美國Northwestern,Georgetown,Texas等大學的法學雜誌上發錶瞭多篇論文。約翰遜教授曾在紐約州最高法院、芝加哥的美國聯邦第七上訴巡迴法院、華盛頓特區最高法院從事實務工作。約翰遜教授是美國法學會的會員。他還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聖文森特學院的榮譽博士。他曾獲奧地利因思布魯剋市文化藝術奬。作為富布賴特項目的高級訪問學者,文森特·R·約翰遜教授曾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此後他曾五次訪問中國,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等著名大學法學院作過專題演講。
精彩書評
中文版前言
為社會成員提供福祉是文明社會的一個基本前提。實現這一重任的一個重要方麵是政府負有為公民提供可靠的製度的道義責任。公民可以憑藉這些製度將因意外事件和其他侵權行為給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這些製度可以錶現為多種形式。其中一種便是侵權法,它是由法院主導的,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從負有責任的侵權人處獲得閤理賠償的法律製度。這種侵權法製度可以使受侵害人的健康得以康復,精神得以慰藉.活力得以恢復;同時,該製度使原本可以防止侵權損害發生的人承
擔責任。追求上述目標的法律製度不僅可以惠及受侵害的當事人及其傢屬.還叫以便整個社會從中受益。
美國侵權法製度就是一個體現國傢在對意外事件進行補償時如何處理的樣本。應該說,美國法律提供的不止是1個範例,而是51個範例。因為美國侵權法主要是州法,而不是聯邦法。侵權法在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各不相同。
當然,有關侵權賠償的法律基本原則在各州被廣泛接受。然而,對於疑難問題,各州通常有不同的做法。所以,在學習美國侵權法時,學習者會從閱讀對相同問題持不同觀點的許多案例中得益,這將使學習者較容易理解在選擇有關影響侵權法的個人責任和社會責任的法律原則
時的艱難。
侵權法是美國法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有法學院學生都學習它,眾多的律師以它為業,普通群眾依賴於它的保護,商人們必須遵守它。不過,曆史並不是如此。正如我在《人大法律評論》(創刊號)中所寫的:
20世紀是美國侵權法重大轉變的一個時代。在20世紀初,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害的受害人們僅得到很少的救濟。依據一係列法學理論——其中某些理論的苛刻令人震驚——侵權之訴的原告們被美國的法院慣例性地拒絕救濟。無責任原則、嚴厲的抗辯原則以及其他一係列豁免原則,剝奪瞭受害人大部分的補償機會。在當時,保護商人利益的原則,工業化近程,對商業利潤的追求都便得因危險的機器、瑕疵産品和不安全的行為而受害的不幸的個人的救濟權利被剝奪。
經曆瞭20世紀之後,美國侵權法的麵貌煥然一新。緩慢地,但是不可抗拒地,最終美國侵權法的每一個條文都被審查和重新書寫。無責任原則的糟粕被去除:創立瞭許多無責任原則的例外;有時,無責任原則則被完全摒棄瞭。完全排除原告獲得救濟的抗辯事由依據比較過錯原則得到修正; 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原告至少能得到部分救濟,即使原告自身有某種過錯。完全免除某些特定種類的人和組織履行注意義務的豁免原則被全部或部分地廢除瞭。今天,在21世紀之初,美國侵權法的總的精神是:所有人都負有行使閤理注意義務以避免對他人可預見的損害發生的責任。與該精神背離的觀點被視為離經叛道。
……
目錄
第一章 現代侵權責任概論:故意侵權、過失和嚴格責任
第二章 故意侵權概論
第三章 抗辯與特權
第四章 損害賠償
第五章 過失侵權行為:基本原則
第六章 過失的證明
第七章 事實上的因果關係
第八章 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第九章 有限義務:不作為
第十章 有限義務:土地所有人的責任
第十一章 有限義務:過失造成的精神損害
第十二章 有限義務:與酒類有關的損害
第十三章 與節育、懷孕、生育、收養有關的侵權行為
第十四章 嚴格責任
第十五章 産品責任法
第十六章 基於原告行為的
第十七章 共同侵權人
第十八章 豁免權
第十九章 時效法
第二十章 對土地所有和使用的侵犯:非法侵犯土地和妨害私産
第二十一章 虛假陳述
第二十二章 誹謗
第二十三章 侵犯隱私權
譯後記
精彩書摘
每一個有理由相信必須用武力纔能保護他人(即使是陌生人)免受人身傷害的人,都可以使用保護他人的特權。如果適用此項特權的話,則不存在侵權責任。有的判決不鼓勵保護他人,認為這是管彆人的閑事。如果一個人無權進行自衛,無論乾預人如何認為,那麼乾預人就沒有保護他人的特權。因此,如果行為人加入進攻者一方進行打架,他可能會為些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同意他人進入其土地,即賦予他人被許可人的身份,既可以通過語言來錶示,也可以通過行動來錶達,甚至還可以通過對某一約定俗成不錶示反對來錶示。
而在父母提起胎兒死亡的非法緻人死亡之訴中,證明死亡胎兒的父母的這種經濟利益損失的難度要遠遠大於一般的非法緻人死亡之訴,因為一個根本沒有存活的胎兒會如何善待和孝敬其父母,隻能是純粹的主觀猜測而已。
關於“吹牛”或商業說辭的共同適用原則是:對其信賴是不閤理的。這種誇張等同於吹牛,隻要賣方隻是泛泛而談而不涉及産品的具體特性。在Vulcan Metals Go.訴SimmonsManufacturing[248F.853(2dCir.1918)(SATL898)]一案中,賣方說某些吸塵器是絕對完美的、最經濟的和能達到完美效果的,對賣方的這些說辭是不可拆的。既因為根據經驗沒有人會相信這些說辭,也因為是由利害關係方說的。相反,賣方聲稱這些吸塵器從未在市麵上賣過則屬於事實的陳述,假如買方能證明此話為虛假,買方則可以獲賠。
一個更新的話題是到底這種公示權在本人死後是否仍然存在。很難想像哥倫布或林肯的後代會因為廣告裏使用瞭對其先祖的描述而提起訴訟。但在名人去世不久的情況下,其最可寶貴的遺産恐怕是對該名人形象之充分利用,而該利用為該名人後代所控製比公眾所共享,其價值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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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美國侵權法 [American Tort Law]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