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是凱魯亞剋的自傳性代錶作,由作傢用三個星期在一捲30米長的打字紙上一氣嗬成。小說主人公薩爾為瞭追求個性,與狄安、瑪麗露等幾個年輕男女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瞭墨西哥,一路上他們狂喝濫飲,吸大麻,玩女人,高談東方禪宗,走纍瞭就擋道攔車,夜宿村落,從紐約遊蕩到舊金山,最後作鳥獸散。
書中體現瞭作者主張的即興式自發性寫作技巧——思緒的自然流動,反情節,大量使用俚語、俗語、不閤評語法規範的長句,並廣泛涉及美國社會及文化習俗;同時,書中還展現瞭美國遼闊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鎮……如一幅幅畫捲展現在讀者麵前。
##没文化,真可怕……和普鲁斯特老师比比就明白了,连阿甘都能教育你好么。有没有奥德赛还乡的悲壮艰辛嘛?有没有拜伦雪莱老师去国的刚烈决绝嘛?看在文学史意义上多给一星。
评分真要读的话去读原版吧,美国人玩人文情怀本来就寒碜,再过上这翻译一关,惨烈。
评分##我在黄昏的血色中踽踽独行,感到自己不过是这个忧郁的黄昏大地上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评分##传说中很牛的书,但第一眼就没能吸引我。。。。。
评分##年轻人都应看一下
评分##也么哥~俺也觉得这书好难看。。。
评分##怎么也看不出这书的意识流式的写法有什么好。漓江出版社。应该不是那种可以再次拿起的书。
评分##年轻人都应看一下
评分##the beat generation,与其说是“垮掉的”,不如说是随着自己心灵跳动的节奏而选择自己理想生活的一代。嬉皮士是属于放纵自己,但the beat generation却是在丢掉所谓束缚而追逐梦想的一代。结尾两人分离时我哭得一塌糊涂,其中的感动我觉得除了用心感受再无他法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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