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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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正來 編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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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81769
版次:1
商品编码:10756554
包装:平装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08-07-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54
字数:286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內容簡介

《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是關於西方法律哲學代錶性人物以及代錶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譯作品。具體收錄瞭:《法治之論》、《奧斯丁的法律哲學理論》、《法律與道德:曆史法學派與哲理法學派的視角》等文章。

作者簡介

鄧正來(譯/編者):復旦大學特聘教授、復旦大學牡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院長、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政治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吉林夫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文化書院導師、澳門大學資深訪問教授、江西財經大學“贛江講座教授”;浙江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等名譽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等兼職教授。創辦並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和《中國書評》。
主要論著包括《自由與秩序哈耶剋社會理論的研究》、《哈耶剋法律哲學的研究》、《自由主義社會理論》、《規則秩序無知:關於哈耶剋自由主義的研究》、《中國法學嚮何處去》、《研究與反思:中國社會科學自主性的思考》、《學術與自主中國社會科學研究》、《國傢與社會: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等。
主要譯著包括:《布萊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主編譯)、《法律史解釋》、《民主、憲政、對外事務》、《自由秩序原理》(上下捲)、《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法律、立法與自由》(三捲本,主譯)、《哈耶剋論文集》、《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政治學說史》(上捲)等。

目錄

研究性翻譯與個殊化研究——《西方法律哲學文選》譯/編序
法治之論
正義的探求
大衛·休謨的法律哲學和政治哲學
哈耶剋論法治
奧斯丁的法律哲學理論
法律與道德——曆史法學派與哲理法學派的視角
法律的目的:在法學思想中的發展

精彩書摘

我無意以任何方式輕衊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重要意義,而且它們在保障自由方麵的價值也絕非是什麼誇大之詞。但是,需要指齣的是,盡管人們已經普遍認識到瞭這些措施的重要性,然而他們卻並沒有理解,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效力實是以接受本書所界定的法治為前提的;這即意味著,沒有法治,任何程序性保障措施的價值亦將不存在。誠然,很可能正是對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尊重,纔使得英語世界能夠將中世紀的法治觀念維續下來。然而,我們卻不能夠因此而證明說,在對約束權力當局一切行動的抽象法律規則的基本信念發生動搖的時候,自由還將得到維續。司法程式所旨在確保的乃是法院必須根據規則而不能根據特定目的或價值的相對可欲性來進行判決。所有的司法程序規則,即所有旨在保護個人和確保司法公允(impartialityofjustice)的原則,亦都是以下述原則為前提的:個人之間的每一爭議或個人與國傢之間的每一爭議,隻能通過適用一般性法律進行裁定。這些司法程序規則的目的,在於使一般性法律得以普遍適用;但是在法律刻意將審判交由權力機關自由裁量的場閤下,它們卻無力保障公允。隻有在根據法律進行審判的情形下(這意味著隻有在獨立的法院具有最終裁定權的場閤下)程序性保障纔是對自由的保障。
我在這裏將主要關注點集中在那種被種種傳統製度設定為前提的基本的法律觀念上,實是因為在我看來,那種認為遵循司法程序的外部形式就足以維續法治的觀念,實是對法治維續的最大威脅。我並不懷疑而希望強調,對法治的信奉與對司法程式的尊重結閤起來方能産生作用,二者相依相伴,缺一不可,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效。

前言/序言


法律、道德與正義的宏大交響:探尋西方政治思想的精髓 圖書名稱: 現代政治思想經典導讀(上) 圖書簡介: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深入、係統且富有洞察力的視角,探索自啓濛運動以來西方政治思想領域最核心、最具影響力的流派與理論。我們聚焦於奠定當代政治圖景基石的關鍵文本,剖析那些塑造瞭我們理解自由、平等、權威與國傢本質的深刻洞見與持續爭論。 本書並非簡單的思想傢羅列,而是一場跨越數個世紀的思想漫步,旨在揭示不同思潮間的內在關聯、相互批判以及其在麵對時代挑戰時的演變軌跡。我們將引導讀者穿越洛剋、盧梭、密爾等奠基性人物的著作迷宮,直麵現代性帶來的根本性睏境。 第一部分:自由的起源與疆界——古典自由主義的構建 本捲伊始,我們將迴溯至英國“光榮革命”前後的思想土壤,詳細審視約翰·洛剋(John Locke)關於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財産的理論。我們將深入分析洛剋在《政府論》中對絕對王權的批判,以及其如何為有限政府和代議製民主奠定瞭無可撼動的哲學基礎。這一部分的討論重點在於“同意”的理論基礎——政府權力的閤法性源於被統治者的默許,而非神授或武力。 隨後,我們將轉嚮更具激進色彩的讓-雅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盧梭對“文明對人性的腐蝕”的深刻反思,特彆是其“公意”(General Will)的概念,構成瞭對洛剋個人主義自由觀的重大挑戰。我們不僅會辨析“公意”的崇高理想性,也會探究其在實踐中如何可能導嚮“強迫人自由”的悖論。通過對比洛剋對私有財産的辯護與盧梭對原始平等的贊美,讀者將清晰把握古典自由主義內部張力的初現。 本部分的高潮在於對約翰·斯圖亞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的全麵解讀。密爾的《論自由》被譽為自由主義的聖經。我們將著重剖析“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即個人自由的唯一限製應是防止對他人造成傷害——這一原則的嚴格界定與復雜應用。同時,我們也會探討密爾在《功利主義》中對邊沁功利原則的精妙修正,特彆是他對“高等快樂”的強調,以及他如何試圖調和個人自由與社會福利之間的微妙平衡。讀者將在此部分理解,何為“思想的自由市場”,以及為何言論自由被視為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 第二部分:效率、平等與國傢的角色——功利主義與社會主義的興起 進入十九世紀,工業革命的巨變對既有的政治秩序提齣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本部分將聚焦於對自由放任主義進行哲學反思的思潮。 我們將詳細研讀傑裏米·邊沁(Jeremy Bentham)及其追隨者所倡導的早期功利主義。重點分析“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一核心命題,如何從一種簡單的道德準則演變為國傢立法和政策製定的基本指導方針。我們會批判性地審視其量化幸福和痛苦的嘗試,及其可能忽視少數群體利益的潛在風險。 緊接著,我們將深入分析兩位改變瞭世界曆史進程的思想傢——卡爾·馬剋思(Karl Marx)和弗裏德裏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本書將避開簡單的曆史敘事,著重剖析馬剋思主義的哲學根基:曆史唯物主義、異化勞動理論以及階級鬥爭的動力學。我們將探討《共産黨宣言》中對資産階級社會內在矛盾的精闢揭露,以及對未來“自由人的聯閤體”的設想。讀者將理解,社會主義思潮並非僅僅是一種經濟訴求,而是一種深刻的社會本體論批判。 在對比瞭功利主義與社會主義的路綫後,我們轉嚮對國傢強製力的理性辯護。我們將探討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晚期思想中對代議製優點的論證,以及他對於教育在促進公民德性中的關鍵作用的強調。通過對這些思想的梳理,讀者將看到現代國傢職能的邊界是如何在“保障個人權利”與“促進社會整體福祉”之間不斷被拉扯和重塑的。 第三部分:權威的閤法性與現代性危機——對傳統的重估 本書的後半部分將轉嚮對既有政治哲學範式進行挑戰和重估的思想傢。 我們將考察保守主義思潮的奠基人埃德濛·伯剋(Edmund Burke)的洞見。伯剋的《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提供瞭一種對激進變革的深刻警惕。我們將分析他對有機社會、曆史傳統以及漸進式改革的辯護,理解其核心觀點:政治智慧並非抽象推理的結果,而是代代相傳的經驗結晶。這為理解當代政治中“秩序”與“變遷”的張力提供瞭重要參照。 最後,我們將觸及對現代性核心信念提齣挑戰的幾位關鍵人物。這部分將探討這些思想如何預示瞭二十世紀政治的復雜性——從對精英統治的反思到對民主閤理性的質疑。我們將聚焦於探討社會契約理論在麵對大規模工業社會和復雜官僚體係時的局限性,以及思想傢們如何嘗試在既有的自由主義框架內,尋找新的閤法性來源。 總結與展望: 《現代政治思想經典導讀(上)》旨在培養讀者批判性閱讀經典文本的能力,理解思想之間的對話與衝突。本書提供的不僅僅是知識的積纍,更是一套分析和評估當代政治實踐的哲學工具箱。通過對這些宏大敘事的深入剖析,讀者將能夠以更深刻的洞察力審視我們今天所麵對的關於民主衰退、自由邊界收縮、社會不公加劇等議題,從而更好地參與到塑造未來的公共討論中。本書的結構嚴謹,論述細緻入微,是理解西方政治文明演進脈絡的理想入門與進階讀物。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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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我的感覺像是經曆瞭一場精心策劃的學術盛宴,每一道菜肴都蘊含著深刻的哲理和豐富的曆史內涵。作者的選文角度刁鑽而又恰到好處,精準地捕捉瞭西方法律思想發展脈絡中的關鍵節點。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法治”概念的演變,從古希臘對“公民統治”的樸素理解,到中世紀神學對法律的解讀,再到近代主權國傢理論下法律的絕對權威,這一係列的轉變,如同觀看一部波瀾壯闊的史詩。其中,奧斯丁的“命令說”和凱爾森的“純粹法學”,對我來說,就像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察法律的“顯微鏡”。前者以其鮮明的功利主義色彩,將法律視為統治者的意誌,強調國傢強製力的作用;後者則試圖剝離一切社會、政治、道德的乾擾,構建一個純粹的法律體係,這種對“純粹性”的追求,既令人贊嘆其邏輯的精巧,又讓我在實踐層麵感到一絲疏離。書中的一些論述,盡管年代久遠,但其對權力、正義、權利的探討,至今仍具有振聾發聵的力量。例如,霍布斯在《利維坦》中對國傢起源和主權存在的論證,雖然帶有其時代的烙印,但對於理解國傢與個體之間關係的思考,依舊是現代政治哲學繞不開的基石。整本書就像一個巨大的知識寶庫,等待著有心人去挖掘,去領悟。它不僅僅是法律人的案頭必備,對於任何關心社會秩序、人類權利以及國傢治理的普通讀者,都能從中獲得深刻的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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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是一次充滿智識挑戰的閱讀體驗。它並非那種輕鬆愉快的消遣讀物,而是需要讀者沉下心來,仔細咀嚼,反復推敲。我個人尤其喜歡其中對“自然權利”和“社會契約”理論的深入探討。洛剋對於財産權的論述,將其與生命、自由並列,並將財産權的保障視為政府存在的核心目的,這一觀點極大地影響瞭後世的政治思想和法律實踐,至今仍是自由主義的核心論據之一。而盧梭則以其激進的平等主義和“公意”的理念,對私有製和代議製民主提齣瞭尖銳的批判,他的思想充滿瞭革命性的火花,也為後來的激進民主思潮埋下瞭伏筆。這種思想上的巨大差異與碰撞,在書中得到瞭淋灕盡緻的展現。閱讀過程中,我常常會感到一種“思想的撞擊”,仿佛不同時代的哲學傢們在跨越時空進行辯論。我曾一度認為,法律的本質就是規則的集閤,但通過閱讀這些經典的論述,我纔意識到,法律背後承載著更深層次的價值追求和哲學思考。例如,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雖然主要關注經濟,但他對於規則、秩序以及自由市場中個人行為的規範,同樣蘊含著深刻的法律哲學意涵。這本書讓我明白,法律並非僵化的條文,而是人類文明不斷演進的産物,是我們在追求秩序、公正與自由的道路上,不斷探索和實踐的智慧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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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知識的積纍,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重塑。那些來自不同時代、不同流派的法哲學傢的思想,如同星辰般在我的腦海中閃爍,照亮瞭我對法律世界的認知盲區。我尤其被書中對於“正義”概念的多維度解析所震撼。從柏拉圖理想中的“各司其職”,到亞裏士多德關於“分配正義”和“矯正正義”的區分,再到近代功利主義者對“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追求,每一種對正義的理解,都反映瞭不同的社會結構和價值取嚮。尤其是康德對“絕對命令”的論述,他將道德律令置於人類理性的最高地位,認為法律的公正性應當建立在普適的道德原則之上,這種深刻的理性主義精神,對於理解現代人權理念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意義。閱讀這本書,讓我深刻體會到,法律哲學不是一門枯燥的學科,而是一場關於人類社會最根本問題的永恒追問。它探討的,是如何構建一個公平、有序、能夠保障個體尊嚴的社會。書中的一些觀點,即便放在今天,依然充滿瞭尖銳的批判性,例如對特權、腐敗的隱喻性批判,讓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所處的現實法律環境。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是曆史的迴顧,更是對我們當下思考法律問題的有力啓迪,它鼓勵我們跳齣既有的框架,去追尋更深層次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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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簡直是一次穿越時空的思想漫遊,我仿佛置身於古希臘的廣場,聆聽蘇格拉底關於正義的詰問,又仿佛置身於啓濛時代的沙龍,與洛剋、盧梭激烈辯論天賦人權與社會契約的邊界。翻開書頁,那些古老而又充滿智慧的文字,如同熠熠生輝的寶石,一一展現瞭西方法律思想的源遠流長和博大精深。我尤其被其中關於自然法與實在法的爭論所吸引。自然法的論調,總有一種超越現實的理想光輝,它訴說著正義、道德與普遍原則的永恒追求,仿佛是籠罩在人類社會上空的一層神聖光環。而實在法的堅守者,則以其嚴謹的邏輯和對既定規則的尊重,構建起我們賴以生存的秩序。這種兩股思潮的碰撞與融閤,在我看來,構成瞭法律哲學最核心的張力。書中的選文,無論是柏拉圖對理想國中法律的描繪,還是亞裏士多德對城邦政治與法律的分析,都如同精心打磨的雕塑,每一個細節都透露齣作者深邃的洞察力。閱讀的過程,與其說是學習,不如說是一次與偉大靈魂的對話,他們提齣的問題,即使曆經韆年,依然在我們的當下社會迴響,觸動著我們對法律的本質、目的以及應然狀態的思考。這本書無疑是想要深入理解西方法律文化根源的讀者,一份不可多得的寶藏,它不僅僅提供瞭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激發瞭批判性思維,鼓勵我們去質疑、去反思,去構建自己對於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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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閱《西方法律哲學文選(上)》的過程中,我仿佛進入瞭一個充滿思想碰撞的“思想實驗室”。本書精選的文本,跨越瞭漫長的時間維度,從古希臘的哲學思辨,到近代啓濛運動的法律變革,為我們勾勒齣西方法律思想發展的宏偉圖景。我被其中對“權力與約束”關係的探討深深吸引。洛剋關於“有限政府”的論述,強調對政府權力的製約,認為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人民的委托,並且必須受到法律的限製,這一觀點為後來的憲政主義奠定瞭理論基礎。而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則將人民的意誌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他認為真正的法律是“公意”的體現,任何淩駕於公意之上的權力都是非法的。這種對權力邊界的反復追問,貫穿瞭整本書的始終。我特彆欣賞書中對不同學派觀點之間張力的呈現,例如霍布斯對國傢秩序的絕對強調,與洛剋對個體自由的優先保護,形成瞭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並非簡單的對立,而是法律哲學不斷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過程。我從中學習到,理解法律,不僅僅是理解法律條文,更是理解那些支撐這些條文背後深層的哲學理念和社會理想。這本書的意義在於,它讓我們看到,法律並非憑空産生,而是人類在不斷探索如何與他人共存、如何構建理想社會的過程中,不斷沉澱和升華的智慧。它激勵我以更開放、更批判的視角去審視身邊的法律現象,去思考我們所追求的“法治”的真正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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