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M.費斯在這本敏銳的著作中指齣――這正是憲法第一修正案所針對的問題。費斯闡明,對於政洽捐款開支、仇恨言論和淫穢齣版物所施加的限製如何可能根據第一修正案予以辯護,而不是遭到其反駁,作者由此而重構瞭相關的辯論。他提醒我們,國傢可以成為自由的朋友,可以保護和培育那些本來可能銷聲匿跡的言論,而剝奪這些言論可能使我們的民主喪失其全麵和豐富的錶達。
##第一二部分。
评分##刚才还聊到升级版的读书无用论呢,想想还是加上去吧,读一本少一本喽。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评分##翻译得一般,像个研究生论文。不过内容有些意思。
评分##很不错。讨论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十四修正案和第一修正案之间的冲突。国家应该对言论进行管制,以公平的配给者和议员的身份管理国家,促进公平强健开放的公共讨论,但边界至今也还在争议中,不同情况下的界限差别极大,读完觉得美国法制的弹性保证他们社会欣欣向荣,依据时间和事件作出调整,最终仍旧以均衡价值作为目的,生生不息
评分##翻译得一般,像个研究生论文。不过内容有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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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M群推介。思考“言論自由”里需权衡容纳—排除的问题。作者从美国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探究,剥夺言論会阻碍公民全面地参与社会活动与公共辩论,即使这些受害者发声,他们的言辞也缺乏权威性,无异于什么都没说,導向“沉寂化机制”。反向思考,沉寂化的特定措施在国家“配给性”的语境中是不可避免的,有资源匮乏,还有权力的私有化聚集(如财阀与媒体)对少数群体的冲击,这时就需要国家配给来抵制这些塑形的舆论势力。 民主是集体性自治的一种实践,在避免“多数暴政”涉及的问题更为复杂。有一个应考虑的因素涉及“排斥的相对程度”:广义上,一些群体会比其他一些群体更为弱势,狭义上,用约翰•穆勒《论自由》来说,言論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积极的煽动”。言論自由是通过自我反省的过程来养育个性。
评分##不艰涩,易懂,案子的分析很有意思
评分##刚才还聊到升级版的读书无用论呢,想想还是加上去吧,读一本少一本喽。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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