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四書五經”、諸子百傢,經典的價值和魅力在流光歲影裏永不褪色,先賢聖哲的智慧光芒照耀著我們的現代生活。為在古代經典與現代社會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中華書局推齣“中華經典藏書”叢書。自2006年推齣*一輯開始,纍計銷售上韆萬冊,銷售碼洋突破1。6億元,成為廣大讀者閱讀學習國學經典名著的主要版本。 為適應時代、市場及廣大讀者的需求,經過認真調研,中華書局決定推齣升級版,從原來的50種調整為60種,其中增補的新書都是堪稱經典的名著,其中既有深受讀者喜愛的經典名著,也有適閤廣大師生教學閱讀的重要作品。相信書店、讀者會更加喜歡升級版的“中華經典藏書”。
內容簡介
《周易》被稱為“群經之*”,由“經”、“傳”兩部分組成。“經”稱《易經》,包括六十四卦,每卦都有卦象、卦辭、爻辭,是《周易》的主體;“傳”由《彖》、《象》、《係辭》、《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共七種十篇構成,稱“十翼”,又自成體係而為“易傳”。《周易》是我國古代思想、智慧的結晶,被譽為“大道之源”。其內容*其豐富,對中國幾韆年來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都産生瞭*其深刻的影響。
前言/序言
於省吾
一九六二年九月,我去濟南參加孔子討論會,得識尚先生高足盧鬆安同誌,談及先生遺著《周易尚氏學》一書,盧同誌打算由私人集資,先印行若乾部,以免失傳。當時我建議,最好由中華書局齣版,盧同誌也同意這樣作。孔子討論會結束後,我到北京,嚮中華書局負責同誌推薦此書,嗣後由盧鬆安同誌將原稿送去,經過審核,認為可以齣版。今年三月,中華書局以《周易尚氏學》稿本見寄,要求我作一篇序言。迴憶二十年前,與尚先生過從時,得聞易象緒論。拙著《易經新證》先生曾為之序,奬勉有加,今先生墓已宿草,反而序先生之書,追懷昔遊,不禁涕零。茲不揣冒昧,對先生之書妄評得失,僅供讀者作為參考而已。
易卦起源於原始宗教中巫術占驗方法之一的八索之占。古也稱繩為索,八索即八條繩子。金川彝族所保持的原始式八索之占,係用牛毛繩八條,擲諸地上以占吉凶。《易·係辭》稱庖犧氏(即伏羲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占言之。八索這一名稱,最早見於《左傳》、《國語》。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繼續和發展。近年來的學者們,都說八卦與伏羲氏完全無涉,這就未免“數典忘祖”,截斷瞭易卦的來源(詳拙著《伏羲氏與八卦的關係》)。
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瞭階級社會的西周就發展為八卦;到瞭戰國時人所作的《易傳》,又以卦爻辭為基礎,進一步作哲學理論的推闡。《易·係辭傳》說:“剛柔相摩,八卦相蕩”;“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由此可見,作者認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處於不斷運動、變化和矛盾鬥爭的過程中,誠然具有辯證法的因素。但是,總的說來,還脫離不瞭否泰、剝復和消息盈虛之說。例如《蠱·彖傳》所說的“終則有始”,《係辭傳》所說的“原始反終”,仍然是循環論者的論調。
《左·昭二年傳》敘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鞦》”。其稱《易》為《易象》,足徵《易》之為書是以象為主的。《易·係辭傳》也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為辭由象生,故《易》無象外之辭。《周易》的每一卦辭和每一爻辭,往往在幾句話裏有幾種不同的內容,假若不依象以釋辭,則奇奇怪怪,迷離惝恍,既不知其辭之所本,更不知其義之所由生。但是,《說卦傳》所敘的象頗為簡略,遠遠概括不瞭易卦中各種各樣的象。於是主漢易以說象者,對於不解之象,則以“卦變”、“爻變”為釋,故尚先生敘清儒解《易》說:“……而以漢人為依歸,是矣。乃於漢人之麯說,亦靡不依據以為護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奉虞氏為不刊法則,而易學遂故步自封矣。”(見《焦氏易詁·凡例》)
魏晉以前之說《易》者都主象,自王輔嗣掃象不談,專以承乘比應為解,曆唐至宋,便極盛一時。尚先生說:“王輔嗣深知其謬,而不能求得其象,乃倡為得意忘象之說,以掩其短。此端一開,程伊川遂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本末顛倒。”(見《焦氏易詁·凡例》)這是說程氏不能依象數以解卦爻辭,全憑主觀臆想以為之說,反而說象數在臆想之中,這樣倒末為本,是極其荒謬的。
先生鑽研《焦氏易林》十餘年,著《焦氏易林注》十六捲,參考各傢詁訓,反復推勘,積疑生悟,因而在《易林》中發現瞭久已失傳而與《周易》有關的內外卦象、互象、對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凡百二十餘象的應用規律。驗之於《左傳》、《國語》的占象而閤,驗之於《逸周書·時訓》的準象而閤,驗之於《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閤。先生以《易林》逸象與《周易》交融互證,分條加以闡發,著《焦氏易詁》十一捲。今就此書節錄三條於下:
一、乾日:“《易林》乾之泰雲,白日皎皎。泰下乾,乾為日,互震為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恒雲,逾日曆月。恒互兌為月,乾為日,故曰逾日曆月。是《易林》顯以乾為日也。後思易乾九三雲,君子終日乾乾。乾為日,三居卦末,故曰終日。大畜九三雲,日閑輿衛。日亦指乾。”(捲一)
二、兌月:“《易林》復之臨雲,月齣平地。坤為地,兌為月,在下,故曰平地。又晉之小過雲,月齣阜東。小過艮為阜,互兌為月,震為東,故月齣阜東。……後思易小畜之月幾望,中孚、歸妹之月幾望,恒彖之日月得天久照,蓋皆以兌為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捲一)
三、坤水:“《易林》乾之觀雲,江河淮海,天之奧府。按觀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雲,憑河登山。升上坤,坤水,故曰憑河。又訟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捲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義無不通。特坤水象至東漢失傳,必以坎為大川,遂爾歧誤,而解益之大川尤扞格難通。”(捲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誤作“利”。)
以上所引三條,用《易林》乾日、兌月、坤水之象,與《周易》相證發,六通四闢,若閤符契。學者隻知離為日,坎為月為水,則多與卦象不相應。先生以《焦氏易詁》為基礎(讀本書者,須參閱《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詁》、《左傳國語易象釋》三書),對於曆來的易象和易解,廣搜博采,評判其得失,取長捨短;同時,又結閤其師吳摯甫《易說》的“陽遇陰則通、遇陽則阻”的原理(見本書“說例”)而加以發展,謂“易之道如電然,同性則相違,異性則相感”(見《易詁》“同人利涉大川解”),著《周易尚氏學》二十捲。於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謂發幽闡微,集象學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敘引王晉卿說:“此書將二韆年易傢之盲詞囈說,一一駁倒,使西漢易學復明於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陳散原說:“讀尚氏《焦氏易詁》,嘆為韆古絕作。以今世竟有此人著此絕無僅有之書,本朝諸儒見之當有愧色。”
以上所述,主要是說明先生對易象的卓越發明。但是,本書也還存在著某些缺點和錯誤,例如:
一、有關《周易》作者的問題先生對於畫卦者以及卦爻辭、《易傳》的作者,多因襲舊說。在本書“總論”中“第三論古易之類彆”說:“伏羲既畫卦,必更有書以申明其義。……後人謂黃帝始造字,伏羲隻畫卦無文字者,謬也”;“第四論《周易》誰作”說:“……故夫《周易》卦爻辭,純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無根據,不可信也”;“第六論《十翼》誰作”說:“……故《十翼》非孔子不能為,不敢為,而紀錄《十翼》者,則孔子之門人也”。像以上各種肯定的說法,都脫離不瞭舊有圈套。先生對於近年來學者們的若乾新說,一概置之不理。縱然他們對於舊解有著一筆抹殺的過分主張,未可盡信,可是,伏羲氏既畫卦又重卦,以及文王作卦爻辭,孔子作《十翼》等傳統說法,畢竟是靠不住的。
二、震象為丘《說文》謂“四方高中央下為丘”,《淮南子·墬形》的“和丘”,高注謂“四方而高曰丘”。按震作,象四方高中央下之形。丘字蔔辭作,金文作,以卦畫有橫無竪驗之,則古文字的丘字正與震象相符洽。《易林》革之頤說:“尼父孔丘”(尚先生謂反震為孔),頤下震為丘,故曰“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說:“營邱(同丘)是適”,噬嗑下震為丘(尚先生謂“震往故曰適”),故曰“營邱是適”。這都是《易林》以震為丘之證。以震為丘,於《周易》中之言丘者無一不閤。賁卦作,六五:“賁於丘園”,丘園指“上互”為震言之;頤卦作,六二:“拂經於丘”,丘指內卦為震言之;渙卦作,六四:“渙有丘”,丘指渙“下互”為震言之。丘與虛古通用。古人多居丘。《說文》謂:“虛,大丘也”,又謂“四邑為丘,丘謂之虛”。升卦作,九三:“升虛邑”,馬注謂“虛,丘也”。丘邑指“上互”為震言之。總之《周易》中言丘者三見,言虛者一見,都取象於震。而先生有的謂艮為山以當丘,有的訓丘為空,又以巽為虛,既不能一以貫之,又均背於易象。此外,鼎卦作,《乾鑿度》謂“鼎象以器”。毛奇齡《仲氏易》說:“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鉉,而卦文俱象之。下畫偶似足,二三四畫奇皆中實,似腹,五畫偶似耳,上畫奇似鉉。”按毛解甚確,而先生於本書從端木國瑚之說,謂“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捨鼎形之實象而信伏象,未免疏失。
三、訓詁和史實《說卦傳》以坎為月,先生據《易林》逸象以兌為月,用以解易,無一不通。但是,為甚麼以兌為月,則未加說明。按《說文》:“月,闕也。”《釋名·釋天》:“月,闕也,滿則闕也。”是月、闕疊韻,以音為訓。再就形言之,古文字月作或,正像月闕形。兌上偶畫中闕,故以兌為月(其他卦象,與文字形或音有關係者,在此不加詳論)。小過六二:“過其祖,遇其妣”,先生誤從《爾雅·釋親》“母曰妣”以為之解。按妣為祖母,《詩·斯乾》的“似續妣祖”,《豐年》的“烝畀祖妣”,均以祖與妣對稱。《周禮·大司樂》“以享先妣”與“以享先祖”,相偶為文。蔔辭和金文均稱祖母為妣,從無以妣為母者。以妣為母,始見於戰國末期的典籍,與易辭不符。否九五:“其亡其亡,係於苞桑。”陸績訓苞桑為叢桑,甚是。不言係於桑而言係於叢桑,自係就鞏固為言。而先生謂“桑而叢生,其柔可知,係於柔木,其危可知”,未能允當。坎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約為勺的藉字,即酌酒之鬥。《考工記》鄭注謂“勺,故書或作約”,是其證。《詩·采》:“於以奠之,宗室牖下”,是古奠祭於牖下之證。“納勺自牖”,是說祭時自牖納勺於樽以挹酒。而先生引《周禮·司約》的“治神之約”以為之解,乖於本義。《晉卦辭》:“康侯用锡馬蕃庶”,康侯即《書·康誥》的康叔封,金文作“康侯豐”。而先生誤謂“康侯略如大侯,為諸侯之美稱”。益六四:“利用為依遷國”,依應讀作殷,即《書序》所說的“成周既成,遷殷頑民”。而先生誤據《說文》訓依為倚。升六四:“王用享於岐山”,先生謂“紂能囚文王,何不可到岐山”。其實,紂何曾到過岐山?歸妹六五:“帝乙歸妹”,先生謂“帝乙,湯也”。其實,帝乙謂紂父,太乙何曾有帝乙之稱?
總起來說,先生的主要成就是通過對《焦氏易林》的多年鑽研,在極為錯綜復雜的情況下,用歸納方法,分析和總結瞭各種逸象的應用規律,進一步以之詮釋《周易》,基本上都是吻閤無間的。因此,《左傳》、《國語》、《易林》和《易》卦的用象,纔由前此的對立得到統一。由於《周易》無象外之辭,而先生的絕大發明則在乎象,解決瞭舊所不解的不可勝數的易象問題,可以說,先生對易象的貢獻是空前的。但是,也無可諱言,先生對《周易》的作者,隻沿襲傳統舊說;並且,對某些卦象,以及文字、聲韻、訓詁和史實方麵,仍有許多可議之處。不過,前者的若乾發明是主要的,後者的某些缺點和錯誤是次要的。由於是非得失係客觀存在,不以個人愛憎為轉移。有關本書的某些缺點和錯誤,與其使讀者勞神筆墨,一一加以指責,不如先事擇要說明之為愈。因此,本文不敢阿其所好,為先生迴短護非,遂不自量地舉齣一些事例,評論其得失(當然限於篇幅,很不全麵)。庶幾瑕不掩瑜,晶光赫露,而先生的苦心孤詣和一係列的發明,也可以信今而傳後瞭。
一九六三年四月於長春
中華經典藏書:周易(升級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