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施蟄存學術文集》由施蟄存著,依據施先生東南西北“四窗”的傑齣成就,將全書依次分為四輯。隻是第二至四輯的篇幅總和也比第一輯少,因按本書編例,第二輯不能收文學作品,第三輯不能收翻譯作品,第四輯的內容又過於專業,因此均隻能略予選收有關文章。
作者簡介
施蟄存(1905~2003),原名施德普,浙江杭州人。1922年考進杭州之江大學,次年入上海大學,開始文學活動和創作。1928年後任上海第一綫書店和水沫書店編輯,參加《無軌列車》、《新文藝》雜誌的編輯工作。1932年起主編大型文學月刊《現代》。1937年起在雲南、福建、江蘇、上海等地多所大學任副教授、教授。1952年後在華東師範大學中文係任教授。主要著作有:短篇小說集《上元燈》、《將軍的頭》、《李師師》、《梅雨之夕》、《善女人行品》、《小珍集》,散文集《燈下集》、《待旦錄》等。
目錄
前言
第一輯
蘋華室詩見
——《周南·捲耳》
太史公名號辨
漢樂府建置考
說“飛動”
——讀杜小記
《唐詩百話》選錄
初唐詩論
盛唐詩論
中唐詩論
晚唐詩論
唐人詩論鳥瞰
黃鶴樓與鳳凰颱
韋莊:秦婦吟
讀李白詞劄記
說《憶秦娥》
讀韓僵詞劄記
南唐二主詞敘論
讀馮延巳詞劄記
說楊柳枝、賀勝朝、太平時
說六州麯:涼州、伊州、甘州、鬍渭州、石州、氐州
詞學名詞釋義
引言
一、詞
二、雅詞
三、長短句
四、近體樂府
五、寓聲樂府
六、琴趣外篇
七、詩馀
八、令·引·近·慢
九、大詞·小詞
一〇、闋
一一、變·遍·片·段·疊
一二、雙調·重頭·雙曳頭
一三、換頭·過片·麼
一四、拍
一五、促拍
一六、減字·偷聲
一七、攤破·添字
一八、轉調
一九、遍·序·歌頭·麯破·中腔
二〇、犯
二一、填腔·填詞
二二、自度麯·自製麯·自過腔
二三、領字(虛字、襯字)
二四、詞題·詞序
二五、南詞·南樂
詩與詞有什麼不同
無相庵隨筆
李夫人歌
結喉
聖得知
彆
綜雞
邊頭邊麵
粉魚祠竈
何樓
擁劍
校
大小《遊仙》
驚呼熱中腸
能
“變文”的“變”
再談“變文”的“變”
——答鬍天民同誌
說“話本”
雜談《金瓶梅》
華文文學·華人文學·中國文學
純文學·嚴肅文學·垃圾文學·痞子文學
“俗文學”及其他
第二輯
我的創作生活之曆程
關於“現代派”一席談
海水立波
《北山樓詩》自序
《中國現代作傢選集·施蟄存捲》序
《文藝百話》序引
《十年創作集》引言
《施蟄存文集》序言
第三輯
三十年代的歐美詩歌
充溢創造與自由精神的美國文學
“垮掉的一代”質疑
米羅的畫
論歐美獨幕劇
西學東漸與外國文學的輸入
——《中國近代文學大係·翻譯文學集》序言
第四輯
《水經注碑錄》選錄
《水經注碑錄》序
《文母廟碑》
《漢夷齊廟碑》
《伏生墓碑》
《漢鄭玄碑》
《漢石門頌》
《晉諸葛亮宅銘》
《秦始皇碑》
《禹廟銘》
《秦會稽刻石》
《漢孝女曹娥碑》
《唐碑百選·解題》選錄
《等慈寺碑》正書
《房彥謙碑》隸書
《升仙太子碑》行書
《溫彥博碑》正書
《碧落碑》篆書
《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正書
《黃帝鑄鼎原銘》篆書
金石叢話
一、“金石”、“文物”、“考古”的各自含義
二、說碑
三、說帖
四、談拓本
五、碑額碑陰碑側碑座
六、秦石刻文
七、先秦金文
八、漢代石刻文
九、魏晉南北朝石刻
一〇、摩崖
一一、造像
一二、唐碑
一三、唐墓誌、塔銘、經幢
一四、金石小品
附錄
施蟄存先生著譯年錶
精彩書摘
但此說亦殊可疑,如以“太史公”為司馬遷尊稱其父之辭,則《史記》諸篇述贊題首以及自序中彆有六稱“太史公”者,皆司馬遷自謂之辭,又當何解?因此,彆有新說,以為此“公”字乃他人所題者:“說者以談為太史公失之矣。《史記》稱遷為太史公者,是外孫楊惲所稱。”(《史記孝武本紀集解》引韋昭說)以“太史公”為楊惲所題,稱遷而非稱談,此可為第三說。然《孝武本紀》乃後人取《史記?封禪書》妄補之,故其語多與《封禪書》同。此中兩“太史公”皆當為司馬談,故《漢書?郊祀誌》敘此事皆明著“太史令談”。《集解》在此處引韋昭說作注,甚不可解,豈以為此兩“太史公”亦當屬司馬遷乎?必不然矣。於是又有以為東方朔先楊惲而題此稱號者,則《索隱》所引桓譚之言也,是為第四說:“桓譚《新論》以為太史公造書,書成,示東方朔。朔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東方朔所加之也。楊惲繼此而稱耳。”(《史記孝武本紀索隱》)按桓譚說至“皆東方朔所加”句盡,“楊惲繼此而稱”句乃司馬貞語。桓譚自謂“太史公”者,東方朔所題,與韋昭稱楊惲所題各彆,司馬貞閤而言之,豈以為凡稱司馬談處,則東方朔所題,稱司馬遷處,則楊惲所題乎。此解雖可助成韋昭說而無乖於理,然必非桓譚本旨矣。顧以上諸說,皆主太史公非官名而為後人所加之尊稱,則同然,故姚鼐曰:太史公係後人尊稱之辭。《漢官儀》乃雲其官本名太史公,此謬說也。《漢書》臣瓚注引茂陵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令”,又孔北海告高密縣曰:“昔太史公,廷尉吳公,謁者僕射鄧公,皆漢之名臣,世嘉其高,皆悉稱公。”然則公者,仁德之正號,不必三事大夫也。據此則凡《史記》內以太史公稱談者,即子長所加;以稱子長者,皆後人所益,又何疑焉。(《五帝本紀考證引》) 以“公”為普通的尊稱,在《史》《漢》中常可見到,如樅公、侯公、丁公之類。但既因尊之而改稱公,何以獨遺“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一句未改乎?如曰此乃言其職守之名稱,故不當改,然則《天官書》、《封禪書》、《孝武本紀》諸篇中所稱亦不當改矣,而競改稱者,又何也?或以為《漢書?律曆誌》、《郊祀誌》中仍作“太史令”,可證《史記?天官書》、《封禪書》乃為後人所妄改者,然則班固作《司馬遷傳》時又何以一仍舊貫,不整齊之也?由是知此說亦竟不可通。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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