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原理》是黑格爾在1818年任柏林大學教授時寫的,於 1821年正式齣版,係統地反映瞭黑格爾的法律觀、道德觀、倫理觀和國傢觀,也是人們研究黑格爾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據之一。《法哲學原理》從哲學的角度解析法,用辯證的思維探悉法、道德與倫理之間的奧秘,從而邁嚮自由的意誌。
黑格爾的法哲學屬於其哲學體係中的精神哲學部分。在黑格爾看來,無論是自然哲學還是精神哲學,都是對邏輯學的補充與應用。法哲學作為精神哲學中的客觀精神同樣也是對邏輯學的補充與應用。黑格爾認為,法是自由意誌的體現,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觀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製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纔能實現。他把這種法的發展分為抽象法、道德、倫理三個環節,這三個環節構成瞭《法哲學原理》一書的主要內容。
##记得是蛮好玩也蛮费劲的一段时间。有的地方翻译得确实不行。
评分##“我还希望在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局外人死前发出这样的感慨。年纪再青一点的时候喜欢这样的对自由的理解,自由意味着在异化世界中退回纯粹主观性的决断,那样的自由虽强调担责,但只需为自己负责。后来才明白,这样的对自由的理解很容易破坏现实中展开自由的理性环节。局外人不要爱情,不要友情,不要宗教,不要法律,他孤零零的心灵由此不再被俗世污染,但也在另一个意义上被异化了——用黑格尔的话说,他跌落于现代社会伦理性的丧失之中,看不到现实构成自由的理性环节。他的自由孤傲而空洞。“自由是在他者中守在自己身边”,黑格尔努力将自由推入现实的环节之中,自由只能实现于伦理性实体当中,由此补足自由主义的缺憾。也许还有问题:如何面对异化了的伦理性实体,那个第二自然?
评分##不比老译本好。
评分##脚注玄机多,现在这个年头估计过不了审。
评分##不比老译本好。
评分##改变我世界的一本。
评分以前给这个新译本打5星,现在我改了,觉得只能打3星,因为里面的翻译错误相当多,其中不少是根本读不通的,而且意思整个错误的,并且这些错误相当可笑荒唐。译者通读几遍,对照下英译本就能知道,这些错误翻译有多荒唐。译者凭这部译著当上了长江学者,而且指出商务本的错译,但坦白说,邓安庆的翻译远远不如商务本。我甚至怀疑,这不是他一个人翻译的,因为很明显其中翻译水平参差不齐,而且一些地方根本都算不上是合格的中文表达。这些地方你™参照几个英译本都不该译错!!虽然商务本也有不少错误,但起码错有错的道理,哪像邓安庆自己的翻译,错都错得没有道理。译者身上有一种夸夸其谈的自负,而且一戳就破。
评分##记得是蛮好玩也蛮费劲的一段时间。有的地方翻译得确实不行。
评分##这本与《浮士德》一样,都是只看了一部分,写评论的时候看了看,读到了68页,因为大概率不会接着看了就赶紧标记读过,不想在读列表堆太多。哦对了,学哲学还是听课才能更好的吸收(我这样的蠢人而言),感谢靳松老师,让我大概懂了一些黑格尔的思想(毕竟交了论文),最重要的是,做一个爱读书的学生,做一个向善的人。还能坚持读书的原因大概就是蠢但是努力,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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